一、背景依据
2022年8月31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22〕36号),意见中明确指出研究制定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12月底人大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情况的整改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为加强源头治理,逐步规范餐饮业商户选址的合理性,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制本清单。
二、目标任务
明确餐饮业经营场所区域范围,为餐饮业商户选址提供指导性意见,合理规范餐饮业态分布。
三、工作进展
2022年12月12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泉州市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同时抄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城管局,开发区分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认真执行。各县(市、区)城管局依照本规定对被列入负面清单的餐饮服务项目商户责令整改。
四、范围期限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5日。适用范围:泉州市。
五、主要内容
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内。
二、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吉时(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协调指导科)
联系电话:0595-28980050
-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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