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1200-2020-00041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0〕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3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分局),中心市区燃气、供水、污水处理企业:
2016年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以重大风险管控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题教育培训、探索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进展不平衡,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率低、风险辨识不准确、重大风险排查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完善、隐患自查自报主动性不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为进一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新时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治本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动企业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通过精准、有效管控风险,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突出以各行业(领域)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理论、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运行案例和具体实施技能等内容为重点,优选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采取集中课堂授课、现场观摩培训、场景模拟和交流答疑等方式,在2020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促使各有关单位熟悉双重预防机制基础理论,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技能、“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使用技能,懂得如何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真查实报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以规模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企业为重点,在2020年6月底前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数量,深入指导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认真对照所属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导则、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导则,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含车间表册、岗位卡片),积极运用“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模式,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风险点名册和风险评估报告(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纸质清单、汇总造册,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县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实施安全风险企业、车间(部门)、岗位(班组)“三级”警示公告,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动态评估制度、公告制度、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各个风险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2020年底前,督促引导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管理的所有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四、建立健全区域双重预防机制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成果,进一步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分行业(领域)、分区域摸清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全面评估区域(城市)主要安全风险构成、分布以及整体风险水平,确定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逐级汇总建立区域(城市)安全风险数据库,逐级形成乡镇(街道)、县级行业(领域)、县级、市级行业(领域)区域(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逐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应急响应体制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运行应急保障水平。
五、全面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点,逐一认真审核评估,连同公共区域重大风险一并纳入本辖区属地政府、本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管控范围,逐级汇总建立市、县两级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一行业(领域)一册”,并分别报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建立本级重大风险点“一市一册”和“一县一册”,逐级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线实时监控,确保每处重大安全风险有部门监管、有专人监控、有信息系统在线监测、有专家评估、有防范措施保障、有应急处置对策。对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定期组织专家研判,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名册我局安燃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办。
六、加快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大力引导所有企业积极运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认真采集企业基本信息,自觉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点名册、空间分布图、管控预防机制和每月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各县(市、区)行业(领域、专业)主管部门要对所主管的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信息,及时给予在线审核、备案,确保企业安全风险信息客观、准确、真实(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能否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能否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评估结论是否清楚、明确;风险点名册填写是否准确、完整,风险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风险管控部门、责任人是否清晰,主要管控措施、主要应急措施是否明确,存在的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标注是否清晰、准确)。对所主管企业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管理、处置,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2020年底,各县(市、区)新增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019年实际在线总量50%。
七、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结合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切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畴,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对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据法规规章的要求,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为执法手段,给予严查重罚。
八、深入开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统筹推进、条块结合的原则,抽调业务骨干、聘请专家或依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门评估工作组,按照《泉州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参考导则(试行)》,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及其修订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信息化建设、考核奖惩落实等情况,关键是要对企业排查出的风险点、管控措施以及落实管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项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对企业未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提出补充完善意见。企业未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评估的,由县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促其依法依规整改并组织评估工作组复核;复核仍未通过的,由属地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列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九、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问效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要求,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明确每月、每周任务分工,拉出清单、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一票否决”。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季度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下一个年度1月底前,连同《泉州市2020年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登记表》一并报送我局安燃科,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办。
附件:1.泉州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泉州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参考导则(试行)
3.泉州市2020年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 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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