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5-00221
- 备注/文号:泉城管函〔2025〕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2025年6月18日至20日,我局随机抽取9名专家,分3组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评价概况
此次评价项目共45个。其中,景观效果评价项目29个,质量评价项目16个。范围涵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
(一)景观效果评价情况。本次景观评价项目29个,其中惠安县林辋溪溪滨公园段水文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晋江市安海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泉州北滨江公园修缮提升项目等5个项目获评“优秀”;洛江区万虹路(河市中学-马甲新庵岭)市政道路拓改工程--绿化工程、永春县卿园郊野公园、安溪县西溪智慧体育公园一期绿化项目等17个项目获评“良好”;惠安县科山慢道建设工程、观音山矿坑生态修复(示范段)、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体育公园(含地下室)项目等7个项目评为“一般”。(具体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二)质量评价情况。本次质量评价项目16个,其中北环城河公园灾后改造提升项目、东海隧道道路绿地(坪山路-东海隧道)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德化县罗汉松王公园等6个项目获评“较好”;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晋江乡村振兴一期紫帽山生态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道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金鲤大道绿化工程等10个项目评为“一般”。(具体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
二、“回头看”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回头看”项目12个,主要以2024年第一批质量评价项目为主。
整改情况较好的项目:德化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B区和C区)、中心市区部分道路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
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观音山矿坑生态修复(示范段)、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海江大道--16#码头)绿化工程、江南新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李贽文化主题公园等。
三、项目建设中的优点、亮点
(一)注重保护原有乔木,合理利用林下空间
北环城河公园灾后改造提升项目保留上层乔木,梳理中层杂灌,林下地被片植,降低管养成本并形成花海景观;东海隧道道路绿地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保护原有乔木,优化林下空间设计,实现生态与功能融合。
(二)旧物利用与节约成本
晋江市安海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利用原有旧石板铺装园路,节约投资并保留历史韵味。
(三)精细化施工,管养到位
洛江区万虹路(河市中学--马甲新庵岭)市政道路拓改工程--绿化工程植物层次分明,乔木支撑规范,后期管养到位,绿化效果持久;惠安县林辋溪溪滨公园段水文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地形处理自然平滑,草坪无缝衔接,铺装工艺精细,艺术感强。
(四)重视前期景观设计的细节处理
江南大街道路绿地灾后改造提升采用透气透水管提高大树成活率,树穴覆盖蛭石,增强景观持续性;永春县“海丝原点”景区旅游配套项目树干装饰彩色棉布、假花,形成浪漫街道景观。
四、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
本次评价过程中共签发43份质量整改通知书,合计144条质量安全问题。具体如下:
(一)设计方面的问题
1.设计安全性不足。如德化大师坊公园高边坡未设计挡墙,边坡坡度垂直,高差达6米,下层为游乐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苗木设计不合理。
(1)种植密度过大。如德化罗汉松王公园乔木、灌木、地被均超正常密度,影响生长且增加成本。建议优化、简化。
(2)适地适树原则未落实。如晋江安海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种植红梅。
(3)苗木规格要求不合理。如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蓝花楹规格要求不合理(高度过小),长势不佳;晋江紫帽山生态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道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设计苗木冠幅过大,导致运输和施工困难。
3.后期管养未纳入设计考量,导致管养难度大。如安溪县河滨北路C1地块口袋公园(第二小组)地被因紧邻供水设备,频繁踩踏破坏;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座椅前种植地被而未设置硬质铺装,长期踩踏致地被枯死,黄土裸露。
(二)施工方面的问题
1.地形整理和微地形塑造不佳。如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山地地形整理效果不佳,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晋江市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景观节点工程、安溪县阳光城丽景湾前口袋公园工程等部分绿地坡度不顺畅;泉港区荷福园存在大面积的草块铺植间隙明显,衔接处高低不平。
2.苗木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如西华洋片区改造--市政道路二期绿化工程个别乔木胸径低于设计要求,冠幅过小;德化县大师坊公园种植的个别樱花木棉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
3.苗木种植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项目乔木土球包装网未拆除,如崎山山地自行车公园--景观节点工程、荷福园等;东西三路(福兴路--侨晖路段)绿化提升工程、晋江乡村振兴一期紫帽山生态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道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工程苗木种植过深;南安市柳中路小游园项目地被苗种植袋未拆除。
4.树木支撑不规范仍然普遍。部分项目支撑木直接钉在树上,部分项目因选树阶段的挂牌铁圈未及时清除或箍树铁圈内保护垫片缺失,造成铁圈嵌入树干损伤乔木。
5.园林铺装不够平整,土建施工细节不到位。如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体育公园(含地下室)项目、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滞洪湖景观配套工程(一期)、江南新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李贽文化主题公园、罗汉松王公园等项目中的各类广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积水现象;部分项目透水混凝土铺装及园路缩缝均未及时进行填缝处理,如安海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晋江乡村振兴一期紫帽山生态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河道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个别项目铺装出现面层开裂,如柳中路小游园。
6.现场施工管理及安全文明措施有待加强。如西湖公园李贽文化广场景观提升项目现场钢筋生锈;凤源路、铁路交口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规范。
(三)管养方面的问题
项目参建单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对后期养护不重视,管理不到位、不精细。存在地被裸露未及时补植、杂草未及时清除、死株未更换、卫生保洁不到位、苗木未及时修剪、病虫害防治不力、水肥管理不到位、设施维护不及时、破损护树架未及时修整等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方案评审和施工图会审,进一步把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质量,避免项目出现先天不足。
(二)加强对树木支撑质量通病的治理,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支撑,杜绝将支撑木用钉子直接钉在树上的做法。
(三)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探索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咨询,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也可解决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园林绿化项目的日常养护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管养制度,落实管养经费,切实做好浇灌、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日常养护工作。
六、评价结果运用
对于景观效果评价获评“优秀”、“良好”,质量评价获评“较好”等次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请各有关单位对评价组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要求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报告(应附相关整改图片)于2025年7月23日前书面反馈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技术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111室,可接收EMS邮寄),整改报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zgb22532905@qq.com,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联系人:吴友恒,联系电话:17705053304)
附件:1.泉州市2025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结果一览表
2.泉州市2025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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