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
泉城管规〔2024〕4号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现将修订后的《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本规定自2024年7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泉城管规〔2022〕4号)同时废止。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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