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建筑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建设运营秩序,提升设施绿色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福建省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文件制定,适用于全市所有建筑垃圾中转站与临时收集点。
一、核心评定规则
(一)等级设置
评定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中转站、临时收集点采用两套独立评定指标体系,所有参评对象必须先满足基础控制项全部要求。
(二)分值与评级标准
总分 100 分,其中基础控制项 40 分,评分项 60 分。
1.总分≥70 分:三星级
2.总分≥80 分:四星级
3.总分≥90 分:五星级
(三)基础控制项(硬性条件)
1.中转站:选址、用地合规;完成环评,环保治理设施达标;配齐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消防设施与警示标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公示信息;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临时收集点:选址避开环境敏感区域;配备围挡、抑尘、排水及标识设施;明确管理主体,及时清运,严禁收运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无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及安全环保事故。
(四)差异化评分细则
1.中转站(评分项 60 分) 涵盖设施建设(20 分)、运营管理(20 分)、环保绩效(10 分)、资源化利用(10 分)四大板块。重点考核场地规模、分区布局、冲洗、降尘、排水、信息化设备配置;封闭管理、分类堆放、台账记录、电子联单、平台联网;扬尘在线监测、湿法作业、污水处置;分拣设施、资源化合作及利用率等内容。要求堆放区地坪高于周边≥0.15 米,预处理设施需设置在封闭车间内。
2.临时收集点(评分项 60 分) 包含设施建设(20 分)、运营管理(25 分)、环保措施(5 分)、便民规范(10 分)四大板块。明确围挡高度需达 2.5 米及以上,场地硬化、排水通畅;落实清运台账、电子联单、定时清运、专用车辆运输;做好洒水、遮盖抑尘,管控污水与噪声;公示人员、时间,鼓励设置监控与密闭收集设施。
二、评定流程
1.发布通知:市城市管理局每年统一发布年度星级评定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限、材料要求。
2.自愿申报:中转站由运营单位申报,临时收集点可由运营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等管理主体代为申报。
3.逐级审核: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县级城管部门,经初审汇总后上报市局,由市局完成最终核查与认定。
4.结果公示授牌:获评单位向社会公示,统一颁发星级标识。
5.年度复核:星级实行一年一复核,复核不合格将予以降级或取消星级。
6.申报必备材料:主要包括星级评定申请表、主体资质证明、用地 / 规划 / 环评 / 处置核准等审批文件、场地平面图与设备清单、运营台账、环境监测报告、人员培训记录、无安全环保事故承诺书等。
三、奖补政策
奖补面向当年新建且获评四星级及以上的点位,三星级不享受补贴,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1.建筑垃圾中转站:五星级 20 万元,四星级 10 万元;
2.临时收集点:五星级 5 万元,四星级 2 万元。
四、政策亮点
1.分类考评,精准管理:针对中转站、临时收集点的功能、规模差异设置两套指标,适配不同点位管理需求。
2.以奖促优,正向激励:设立财政奖补,减轻新建站点运营成本,调动市场主体、基层单位提质升级的积极性。
3.量化标准,便于落地:将建设、运营、环保等要求细化为量化打分指标,让建设、监管、自查均有明确依据。
4.动态监管,长效运维:结合年度评定与年度复核,杜绝 “重申报、轻管理”,保障设施长期规范运营。
五、执行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运营及管理主体
1.申报前全面自查,确保选址、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基础控制项全部达标。
2.按标准配齐围挡、冲洗、降尘、监控、排水等设施,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并按要求接入市级信息化平台。
3.规范台账、电子联单管理,做到垃圾来源、去向可追溯;严格分类堆放,严禁收运非建筑垃圾。
4.获评星级后常态化维护设施、落实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年度复核工作。
(二)属地城管部门
1.做好政策宣传与申报指导,严格开展材料初审,杜绝虚假申报。
2.落实日常巡查与年度复核工作,及时上报复核结果及星级调整意见。
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奖补资金发放与监管。
(三)通用说明
本细则自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2028 年 6 月 30 日有效期届满,全市建筑垃圾相关设施需一体遵照执行。细则执行过程中的疑问,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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