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3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城管函〔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1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0:38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推广,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认真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持续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项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严格审核。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审核发布规定》,持续落实“三审”制,2022年以来共审核发布信息926条,(其中网站信息672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54条)。三是健全功能对标改造。按照市政府办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要求,对本单位网站页面、栏目、标识等设计进行改造,确保各级各部门网站与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整体协调、风格一致,践行“一体化网上政府”理念。四是持续考核监督推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制定《局网站更新任务分解表》,落实信息更新到科室,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公开月情况,将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局科室内部绩效,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0.06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缓慢、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渠道单一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能力;二是落实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规定》,发挥“三审”制度优势,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有效,加强政务平台公信力;三是丰富信息内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探索现有各类信息内容提升,完善信息种类,及时优化网站等平台栏目,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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