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包括六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页 http://csglj.quanzhou.gov.cn/查找。联系方式: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幢市城市管理局;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39598;电子邮箱:qzsz2253297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定,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工作落实。一是抓好主动公开。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15个类型信息进行分项,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本局的工作职责,依法进行公开。在本局网站公开机构整合后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通过网站、城市瞭望(公众微信号、微博)公开所承担的市6个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公开落实挂钩贫困村帮扶情况;公开渣土车“滴洒漏”、流动摊点油烟污染、焚烧垃圾、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垃圾处理等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以及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形成之日起均不超过20天。二是抓好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在本局网站上设立申请端口,指定人员负责网上和现场申请,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对能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对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内容的说明理由,对属于信访、投诉、举报的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答复,答复率100%。三是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有机结合,对文件行文时要求经办科室(大队、分局)要标注公开属性,对其它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实行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抓好平台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打造“一网两微”3个信息公开平台,于20199月整合原市市政公用局、市行政执法局网站,设立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并设置了“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督与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应主动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等6个栏目;高度重视新媒体信息公开,从更好推进工作出发,将“泉州市政”公众微信号合并到“城市瞭望”公众微信号,将“泉州市政”微博更名为“泉州城市瞭望”,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时限更新维护,加强与公众互动,及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充分发挥平台公开作用。五是抓好监督保障。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严格按市政府办要求,每月梳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并编号报送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将本局网站栏目的公开责任明确分解到各科室(大队、分局),并督促按时做好公开;落实公众微信号和微博每两周更新不少于1次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更新和信息公开情况;把信息投用和信息公开列入局内部二级绩效,开展评分评估,促进各科室(大队、分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0条(含网站610条、微博570条、微信290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的情况:工作动态209条、统计信息34条、城市管理32条、行政许可与执法23条、安全生产监督与应急管理14条、概况类信息13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规划计划2条、主动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275条等相关信息。同时突出重点,公开地方性法规2件和规范性文件1件,做好政策解读2件;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309件;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决定134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实施2件、采购金额1.93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3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

    0

    134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9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20191231,本机关通过邮政快递、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受理公民依申请信息公开2条。

    1.申请人何某于2019729向我局申请信息公开,并于86对《信息公开申请书》进行了补正,要求公开我局作出的司法建议书及洛江区城管局对其本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局于2019826作出答复(泉城管公复〔20191号),告知当事人其所申请公开的《司法建议书》是指我机关对各县(市、区)城管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意见和建议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并将洛江区城管局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随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一同邮寄申请人。

    2.申请人许某于201992向我局申请公开鲤城区一起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政府信息,我局于2019929作出答复(泉城管公复〔20192号),告知当事人该信息公开内容属鲤城区城管局制作及保管,应当向其申请信息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起,即:1024,泉州市政府受理申请人许某对我局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泉城管公复〔20192号)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91216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泉政行复〔201957号),认为我局作出的答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维持我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泉城管公复〔20192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因机构整合2019年初未能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部分工作有所拖延。现已成立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因机构改革期间单位信息更新、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反馈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信息更新,及时反馈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保密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平台,主动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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