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700-2025-00105
- 备注/文号:泉城管许可〔2025〕0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行政许可事项: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申请人: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范文博
住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临时占用绿地期限: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31日。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根据《关于推进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2024】2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3505022403140202-TX-009),经现场踏勘,确因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俊路(东街—二郞巷)市政提升工程,东环城河新增雨水排出口施工需要,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东环城河西侧绿地(祥景花园路段,近东街口)长10m,宽2.5m,面积25㎡绿地作为施工用地,涉及迁移假槟榔2株(地径40cm、45cm)、垂枝榕柱2株(200cm×120cm)、扶桑25㎡(高150cm)。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赔偿收入,施工期间应做好围挡文明施工,避免超范围占用,树木移植及绿化恢复工作由你单位委托专业的绿化公司严格按规范施工,苗木移植至指定位置,优先考虑利于城市道路或公共绿地内(不可进行买卖),并负责半年成活养护,移植及恢复工作应严格按规范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你单位承担。占用期间应严格按规范施工并告知我局,我局将对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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