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1200-2024-00182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1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9
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安全监管责任,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制定了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科室(大队、分局)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如后续局内设科室职责分工发生调整的,其职责由相应科室承接。
附件: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含城市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卫生、热力、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燃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科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给排水管理科、执法督查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负责燃气工程的审批,核发燃气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对燃气的贮存、输配、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燃气行为。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运行安全,加强行业基础设施管理。
相关科室: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三、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科室: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四、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科室: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执法综合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城市范围内乱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造成“滴、洒、漏”污染道路路面和擅自占道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科室:执法综合科、执法督查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六、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行为。
相关科室:市容环卫管理科、执法督查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的城市公园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行管理,玻璃栈道的安全管理以及将“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项目纳入日常管理。
相关科室:园林绿化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八、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违法行为,督促检查确保装置正常使用。
相关科室: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九、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科室: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综合科、协调指导科、给排水管理科、执法督查科,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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