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1200-2024-00095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分局),晋江市水利局、晋江市林业和园林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泉州市城市管理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推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提升安全生产宣教质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精准把握核心要义,把决策部署细化到位,把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到位,迅速形成不折不扣的落实合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泉州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策划宣传选题,合力推动企业“九个一”、乡村“七个一”、社区“八个一”、学校“八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形成声势,增强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邀请专业律师、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筛选典型案例,详细剖析事件成因、违法过程、惩处结果和依据等,以案释法、以案促学,达到震慑、警醒、启示的目的。
二、有效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等制度。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落实市安委会专项委员会责任,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监管堵点难点对策举措,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拧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链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城市管理系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制约行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4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系统总结各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2.0版本,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加以修订、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全面总结梳理各类标杆企业创建提升模式经验,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行业或者跨辖区、跨行业现场观摩学习,互相借鉴提升,切实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并逐步推动全域全覆盖向中小微工商贸企业延伸开展达标评审。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盯紧守牢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含户外广告等)、城市公园绿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渣土车运输、违法建设治理等行业领域,持续滚动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重点摸排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强化检查清单、问题清单、执法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五个清单”闭环管理,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城镇燃气。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组织重点排查内容“回头看”以及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通过交叉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对所有燃气厂站的全覆盖检查;依托省燃气安全检查系统,按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五个一”要求,督促燃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每月检查任务;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经营整合,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力度,力争规模化经营整合工作于2024年6月底前取得实效。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通过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重点整治“瓶灶管阀”问题,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一律不予供气。加快燃气管道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2024年计划改造燃气管道15公里,对2010年前通气的286个居住小区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优先实施隐患突出的燃气管道设施改造。
(二)城市桥梁安全。一是做好桥梁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完善“一桥一档”,同时加快推进城市桥梁信息化建设,依托福建省房屋桥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档案。二是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做好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等检测评估工作。三是开展城市桥梁病害整治,对经评定为不合格级和D、E级的病害桥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完成。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重点城市桥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
(三)城市供水。加强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城市供水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做好供水设施及供水管道的维修、养护、管理,强化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准备;采取供水规范化考核和安全运行评估等监管方式,对城市供水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四)城镇污水处理。开展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评估督导,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开展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及水质抽检。督促污水处理企业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五)城市公园绿地安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内缆车、索道、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临水亲水地带涉水领域等安全隐患,道路绿地分区域逐段排查,特别是杂草、树枝等遮挡交通安全设施及时进行修剪,提升路面通行视线和安全视距,及时清除枯枝、死枝,加固树木,防止树枝断落或倒扶发生安全事故。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城市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加强行业监管能力,督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爆、防坠落、防中毒和防触电等防范措施,健全安全主体责任、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内控约束、层级管理、督促整改落实和督办问责等“十项机制”;采取驻厂、聘请专家、委托第三方等监管方式,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常态化监管,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水平。
(七)渣土车运输安全。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动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狠抓源头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风险隐患排查、驾驶员全要素管理、车容车貌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全链条闭环管理责任体系,保生产、保安全。
(八)违法建设治理。综合运用网格巡查、卫片筛查、明查暗访等措施,加大自建房、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巡查执法力度,认真落实“三查”措施(网格巡查、卫片筛查、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核实“一交四报”违建线索(“一交”:上级交办,“四报”:信访举报、下级上报、本级查报、同级抄报),对核实确认属城镇违法建设的,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对单销号,并依法处置到位,全力整治增量、化解存量。
(九)市政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对城管系统负责的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住建部门整治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强化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十)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巩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果,依法拆除或处置城镇违法建(构)筑物、户外广告,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督促供水企业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根据《泉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集和风险突出的重点县(市、区)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执法监管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问题;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一)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指导管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应明确管控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强化安全生产科技应用。推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为执法改革、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数字赋能;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三)构建社会共治的齐抓共管格局。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和安全主题公园、公共场所大屏、公共交通等设施,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12345)、部门举报热线、网站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对经核实属实的安全隐患问题,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行业特点,从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培训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桥梁、城市供气供水系统、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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