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单位为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0月22日至2007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 2026 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跟招聘单位有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参加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2.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5年10月22日8:00至10月28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s://csglj.quan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模块查看招聘公告信息,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个人有效信息(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和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其他佐证材料;③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照.jpg格式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统一命名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发至 3645885141@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照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后续应聘事项待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2025年10月29日8:00至11月4日17:3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聘单位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招聘单位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资格复核
面试或体检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适岗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
确定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人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加试一轮确定排名)。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s://csglj.quan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模块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咨询电话:0595-22532963。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1:《2025年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编外人员报名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