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4-04-24 10:20 浏览量:
 

 

近期,泉州中心市区各县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4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改分类收运车辆,严格按照四分类原则落实专车专运,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的分类标识,确保“桶车一色”,同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严禁“滴洒漏”。

  集中整治期间,市、区两级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集中收运点等桶车衔接的点位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点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截止至17日,全市已规范车辆标识521辆,规范专车专运270辆,接到群众举报2起,开展执法检查14次。

  集中整治期间,如发现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拨打举报电话反馈,我们将及时处理

鲤城区:22355060;丰泽区:22536552

洛江区:22651965、22061038;泉港区:68162110

石狮市:83033110;晋江市:85512319

南安市:86359868;惠安县:87382893

安溪县:23232221;永春县:23882759

德化县:23587119;开发区:22353051

台商区:2739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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