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收回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时间:2025-06-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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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及福建省司法厅有关要求,因执法人员退休、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决定收回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自公布发布之日起相关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失效名单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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