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的为编外工作人员,共计4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即通过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工作,由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负责管理和用工。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考评事业。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素质。
(三)综合考评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不限。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四)招聘人员
综合考评员4名。性别不限,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2004年12月31日前、1990年6月 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和在各类招聘中有作弊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实际需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6月20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有效信息(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和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照.jpg格式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统一命名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发至 qzwskp@163.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照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18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后续应聘事项待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薪资福利:参照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现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资福利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595—28696606。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责任。
(四)试用期二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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