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30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泉城管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5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10: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指导下,我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推广,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增强组织领导。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认真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持续落实城市管理等各项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稳定审核发布。落实《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审核发布规定》要求,贯彻“三审”制,2023年以来共审核发布信息913条,涵盖规划计划、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城市管理等(其中网站信息522条,微信公众号信息391条)。三是提升用户体验。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切实提升网站用户体验。四是完善内容保障。完善网站更新任务分配,向各科室及责任单位征集各类信息,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公开月情况,将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局科室内部绩效,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4.2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最新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熟练业务流程,提升审核效率;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内容,在现有各类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持续落实审核机制,增强政策解读数量及形式,加强网民互动机制,及时公开群众关系的各类信息;三是加强平台适应,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关于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要求,加强各类平台的整合改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便利性和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