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3000-2025-00223
- 备注/文号:泉城管答函〔2025〕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答复类型:B 类
罗学飞委员:
关于《工程建设渣土综合管理》(202550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渣土需求共享信息平台”
为落实信息化管理,市城管局正积极推进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渣土车管控平台,结合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开发电子联单管理,实行源头端、运输端、处置端电子三联单,确保建筑垃圾数量、种类、流向可追溯、可监管、可查询,实现全过程管理。每月印发《渣土车管控平台动态监管信息》,公布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管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监管,形成工作闭环。依托渣土车管控平台,研究开发“建筑渣土供需平台”功能模块,供应方、需求方可在平台发布供需相关信息,并公布联系方式,实现“供需平衡”。
二、关于“政府牵头,分片区推动成立专业渣土处理公司”
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处置费用。全市渣土车管控平台目录库内现有渣土运输企业106家,近年来,政府尝试推进有国资背景的渣土运输公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渣土运输市场,部分地市组建了由国企参与运营的渣土运输企业:丰泽区成立了福建省安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商区成立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土石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市成立、南安市安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安通公司(因发生渣土车安全事故,目前停业)。
三、关于“出台政策,鼓励研究渣土无害化处理”
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2023年7月,市城管局联合发改委、工信局等10部门出台《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对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二是市政府拟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将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会同市直其他部门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持续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强化全链条管控,推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打造美丽泉州做出贡献。
领导署名:龙西国
联 系 人:胡卫华
联系电话:28986081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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