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3000-2025-00135
    • 备注/文号:泉城管答函〔2025〕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28 09:43

      

      答复类型:A类

      

    王美英等5位代表:

      《关于践行“两山”理念,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健全法规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方面

      为加强科学引领,市城管局牵头修编《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其中包含建筑垃圾治理专项,目前正在数据采集,计划年底前完成修编。经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8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标准化提升细则》(泉城管〔2022〕1号),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泉城管〔2023〕173号),明确推进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等;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城管〔2024〕124号),确立“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法规化、制度化,市城管局牵头拟制《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目前已按程序征求完部门和企业家联合会意见并上网公示,目前正在会签。代政府办拟制《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部门意见。

      二、加强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方面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多部门联动的联合监管体系。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规范前端收运。紧盯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强化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处置监管。拟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通知》(泉城管〔2023〕317号),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处置核准手续,建立管理清单台账,落实可查询、可追溯的全链条监管。联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强化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实行定点收集、集中清运、规范处置,签订清运处置协议。目前全市2266个住宅小区已有1489个与运输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协议。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规范中端运输。依托渣土车管控平台对渣土车运行时间、路线、速度进行全程管控,即时发布动态预警信息,强化安全监管,掌握建筑垃圾数量、种类、流向。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市城管局牵头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监管)行动,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部门执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渣土车实行联罚联放和溯源抄告,公安交警、交通和城管部门建立移送制度,联合查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并倒查追溯装载起运源头和卸载源头的监管责任。

      三、推动技术创新,提升资源转化能力方面

      《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加强技术攻关,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进厂建筑垃圾利用率稳定在 90%以上。市科技局持续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中包括将资源环境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引导我市环保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围绕环保产业核心关键技术,集中科研力量,强化协同攻关,助推我市环保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印发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完善政策扶持,培育产业发展环境方面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一是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按人口总量、运输距离等综合测算补贴标准。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三是完善价格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处置费用。合理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牵头制定市场指导价格。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确定再生产品价格,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建立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方面

      自去年开始,省、市已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无废城市建设、城乡品质提升、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自今年4月份开始,市考评中心已将建筑垃圾中转场(站)和临时收运点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考评”。住建部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点题整治,强化协同联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合理运用纪检监察、环保督察手段,及时督促纠正建筑垃圾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六、先试先行,规范资质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畅通建筑垃圾处置渠道,推进设施建设,市城管局按照《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培育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4家(晋江世量、石狮兴辰石源、南安金同、德化美岭),新增处置能力510万吨/年。今年5月8日,市政府黄春辉副市长带队到南安金同资源化利用有限公司调研并座谈,市城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议要求对规范企业在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再生产品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发挥行业规范发展示范引领作用。

      下阶段,我局将会同市直其他部门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持续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助力产业升级,推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打造美丽泉州做出贡献。

      领导署名:龙西国

      联 系 人:胡卫华

      联系电话:28986081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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