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700-2024-00137
    • 备注/文号:泉城管许可〔2024〕0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12 10:36

      

      

      行政许可事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申请单位: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吴志雄        

      住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年7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设置期限:2024年3月16日至2027年3月15日。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经现场踏勘,同意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沿海大通道法石段北侧南威软件大厦2#楼北侧3-4层墙面设置LED显示屏壹块,版面规格:长15.4米×高8.64米,内容应用于发布自有广告(公益宣传部分应占25%),不得商用。显示屏不得产生声、光污染影响他人,不得影响消防和交通安全,设置要与墙体立面景观相协调。钢结构的防锈、节点焊接情况应定期检修与维护。你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规范。今后若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广告牌应无条件服从整改或拆除。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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