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4-00132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6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镇违法建设治理半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16:28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清源山景区管委会:

      为推进城镇违法建设治理,市城管局将开展半年工作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二、评估内容

      (一)案件处置情况(重点为2023年度通报未办结案件、中心市区卫片图斑、明查暗访线索处置情况)。

      (二)信访件办理情况(反馈、处置情况,通过案件查网格巡查、抄告制度落实)。

      (三)在建项目巡查监管情况(各地明查暗访开展、执法跟踪台账建立、网格巡查制度落实等情况,实地查看在建项目)。

      (四)宣传报道情况。

      (五)开展城镇违法建设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实违法建设执法规范及安全防范等情况。

      (六)《城管系统整治违法建设情况汇总表》填报情况(及时、准确、全面等情况)。

      三、评估方式: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

      四、分组及人员安排

      评估组组长:龙西国,副组长:许振逸,设2个评估小组:

      第一组:评估鲤城区、洛江区、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清源山景区;成员:胡云芳、庄雄、卢建忠。

      第二组:评估丰泽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开发区、台商区;成员:夏盛华、叶海辉、林通华。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确定评估工作联系人,负责对接相应的评估小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市城管局执法综合科;评估的具体行程安排由评估小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2024年7月18日前,评估组将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城管局执法综合科。

      (三)评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市城管局执法综合科邮箱:qzzhk28986613@163.com,联系人:林德明,联系电话:28986613。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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