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4-00080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3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10:17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突出问题,做好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面的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建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36号)和《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2024〕4号)要求,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突出问题,决定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泉州市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利用两年时间,排查整治城管系统职责范围内影响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的隐患,最大限度促进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以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为重点,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处置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对其中构成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违章搭盖依法拆除;及时制止和查处占道经营妨碍消防“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各地城管部门要迅速部署,广泛发动,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30日前)。各地城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本地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专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4年4月13日至2025年12月)。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5年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各地城管部门要开展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影响市容的行为以及占道经营行为大排查,加强纵向、横向信息沟通,第一时间核实上级交办、同级抄报、下级上报的线索,查清突出风险隐患,并填报《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数据汇总表》(附近1)和《“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实行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坚决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处理。对多次违法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违章搭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抄告消防部门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抄告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督导。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实施挂牌督办。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城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指定领导具体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本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结合“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同步开展,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清单管理。要建立“拆窗破网”工作清单(附件2),每周更新、逐级上报,确保整治数据和整治清单对应一致,工作溯源、有据可查。对前期报送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场所,应结合首次报送一并报送清单。

      (三)强化晾晒通报。专项行动整治执法情况进行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晾晒排名,积分算法参照由市直部门的积分算法(详见附件3)。市城管局将对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明查暗访、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起倒扣50分,累计发现3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全市通报批评。

      (四)强化文明执法。要把“人民至上”放在首要位置,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公正文明执法,并耐心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同时妥善处理解决拆除防盗窗(网)后与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五)强化安全拆除。要将安全理念贯彻始终,严禁在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要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六)强化长效治理。消防“生命通道”的治理具有长期性、基础性、反复性的特征,各地城管部门相关行业要将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作为基层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梳理“生命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风险和苗头隐患,抄报同级相关单位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作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各地城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连同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每年12月5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请于每周三前报送(邮箱地址:qzzhk28986613@163.com,联系电话:28986613)。

      附件:1.城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数据汇总表

      2.“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积分算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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