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4-00048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0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15:17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晋江市林业和园林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重点》、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工作部署及《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对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现就2024年度泉州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绿化工作目标

      2024年,我市园林绿化工作要围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持续推进“绿满泉城”三年行动,加强城市公园、道路绿地、郊野公园、城市绿道和立体绿化等建设。全市计划新改建公园绿地100公顷以上,新增郊野公园2.6平方公里、新增精品公园3个,口袋公园43个、立体绿化61处。中心城区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石狮市、南安市力争年内跻身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二、扎实开展“绿满泉城”行动

      (一)实施“绿满泉城”年度项目。各地要结合抓城建提品质行动,抓紧策划生成2024年度“绿满泉城”绿化建设项目,于3月25日前将各类绿地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市城管局,4月15日前将建设项目信息录入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管理系统。同时,按照《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及《绿化种植技术要点》等加强绿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建设水平。项目建设中,各地应因地制宜加强市树市花的推广种植。泉州中心城区在城市公园、路侧绿地等背风和开阔地带,采用点植或组团种植的形式打造刺桐片花片林。

      (二)推进绿色共享空间建设。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千方百计提高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在人口较密集区域通过拆墙透绿、拆违建绿、闲地绿化等,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对标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惠安县、安溪县今年各新建3个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各新建4个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南安市新建6个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永春县、德化县各新建2个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建5个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各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精品公园。同时,促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建立完善开放运营、服务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2024年,晋江市要常态化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石狮市、南安市要力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积极开展“3.12”植树节活动,通过征集、寻找绿化地块,组织发动园林绿化企业积极捐建,重点推广种植市树市花;开展2024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各县(市、区)要根据修订后印发的《泉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标准》,积极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推荐所管辖区域内优秀园林式居住小区(单位)参与评选,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表彰。

      (四)加强城市生态屏障建设。推进生态连绵带规划建设,城市建成区组团之间建设生态廊道。加强城市及周边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丰富季相变化,适地适树,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实施城中山、近郊山、海和溪等生态环境特色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安溪县完成1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建设;石狮市、德化县各完成0.5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建设;晋江市、永春县各完成0.3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建设。

      (五)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和花化彩化。结合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防洪堤岸、挡墙及建筑屋顶、墙体等,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和花化彩化。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各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各完成3处立体绿化建设。

      三、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通过“绿满泉城”行动,策划生成并实施更多批次的创园补短板攻坚项目,有效提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等指标。根据泉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加快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建成区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完成生物多样性三年(2022-2024年)监测、评价及相关数据记录。各县(市)要对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找差,立即启动绿化主要指标摸底调查,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围绕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林荫路推广率等,因情施策生成项目大力推进实施。

      加快园林绿化体制机制建设。抓紧完善《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泉州中心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市本级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城市运营公司组建推进会精神,抓紧制订园林绿化(公园)行业监督、考评细则。同时按照《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加快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细则等,全面加强绿化工程质量、绿地养护管理监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

      四、提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功能

      开展“国球进公园”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推动居民身边小型健身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活动需求。各地负责统计所辖计划开展“国球进公园”活动的城市公园数量及新增各类健身活动设施数量(需单独统计乒乓球台数量),并于5月底前报送2024年具体实施项目清单,6月底、12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推动“公园+”建设,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人群使用需求,合理配置体育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无障碍设施等设施设备,提升完善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根据社区居民使用需求,探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和等候区等场所设施(简称“三件套”),泉港区、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将“三件套”涉及公园建设计划及推动措施于4月5日前报市城管局。

      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一)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抓紧完成新一轮中心市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普查,包括已公布挂牌的城市古树名木现状复查、古树名木新增资源及古树后备资源补充调查。部署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完善信息监测系统,加大侵害、损毁古树名木事件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推进城市古树名木数字化档案建设,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通过“福建省城市古树名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城市古树名木电子信息数据和图文档案填报。县(区)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并落实城市古树名木巡查制度。

      (二)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监管。落实园林绿化工作“三分建、七分管”理念,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各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下达养护管理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绿地养护管理的日常监督考评及管辖区域内绿化行业监管考评体系建设,实施常态化、专业化监督考评。加强问题督促整改,考评结果应与养护管理作业企业绩效挂钩。

      (三)加强行道树、景观树修剪。汲取防抗台风“杜苏芮”经验教训,市园林绿化中心应制定年度树木修剪计划,于3月30日前报市城管局园林科。各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泉州市行道树、景观树修剪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城管〔2023〕321号)要求,加强对辖区树木修剪的专业考评和监督,各地落实情况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检查,检查公园数量占县城城市公园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市城管局将每半年对所辖县(市、区)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通过闽政通APP进行检查登记、问题下发等,全过程记录检查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清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经验总结推广

      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总结、宣传工作,在推动“绿满泉城”行动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展示优秀的园林绿化项目和建设管理成效,市城管局将适时遴选一批典型案例经验上报省住建厅。

      附件:2024年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2024年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县(市、区)

      新建和改建城市公园

      绿地(公顷)

      精品公园(个)

      郊野公园(平方公里)

      口袋公园(个)

      立体绿化(处)

      备注

     

      鲤城区

      5

      1

      0

      3

      5

       

      丰泽区

      25

      1

      0

      3

      5

       

      洛江区

      6

      1

      0

      4

      5

       

      泉港区

      6

      0

      0

      4

      5

       

      石狮市

      8

      0

      0.5

      4

      5

       

     

      晋江市

      8

      0

      0.3

      4

      5

       

      南安市

      8

      0

      0

      6

      5

       

      惠安县

      8

      0

      0

      3

      5

       

      安溪县

      8

      0

      1

      3

      5

       

      永春县

      8

      0

      0.3

      2

      5

       

      德化县

      8

      0

      0.5

      2

      5

       

      泉州开发区

      0

      0

      0

      0

      3

       

      泉州台商投资区

      2

      0

      0

      5

      3

       

      合计

      100

      3

      2.6

      43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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