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4〕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4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容市貌整治、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10:28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开发区城管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市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和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2023年市容市貌整治、执法工作成成效,制定《2024年市容市貌整治、执法工作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计划》),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市容市貌整治、执法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要强化监管,及时处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共享电单车乱停放、在建工地施工扰民等整治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问题多发区域及点位实施重点管控。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原则,落实节点守点和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劝导、处置各种市容市貌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严格执法,提质增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加大执法频度、力度,依法立案查处屡次劝导不改、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的执法效果。

      四要强化督查,固化成效。市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市容市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

      五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市容市貌管理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正反面典型曝光,营造良好整治、执法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市容市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共治共享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网络舆情,及时稳妥处置并反馈,正向引导社会舆论。

      六要复盘检讨,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加强整治、执法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完善工作台账备查。要通过典型案例复盘检讨,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固化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报送信息,于每月25日前报送《2024年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数据报表》,12月25日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2024年市容市貌整治、执法工作计划

      2.2024年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数据报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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