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0300-2023-00273
    • 备注/文号:泉城管函〔2023〕7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1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结果的函
    时间:2023-12-15 1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2023年11月20日至22日,我局随机抽取9名专家,分3组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评价概况

      此次评价项目共51个。其中,景观效果评价项目31个,质量评价项目20个。范围涵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

      (一)景观效果评价情况。本次景观评价项目31个,其中中心市区绿满泉城一期(北迎宾)、洛江区南山社区街头绿地、德化县金交颐公园等7个项目获评“优秀”;晋江市八二三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惠安县黄塘溪(黄塘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中心市区绿满泉城一期(动车站出入口)等16个项目获评“良好”;泉港区南山南路花漾街区、台商投资区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中心市区绿满泉城一期(滨海街)等7个项目评为“一般”;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滨海公园至枪城段河口绿化工程(续建)项目评为“差”(具体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二)质量评价情况。本次质量评价项目20个,其中市园林绿化中心的泉泰路、东海大街、港湾街等三条道路绿化景观整治提升、中心市区绿满泉城一期(府西路)、石狮蚶江五王府海上泼水节配套工程等4个项目质量总体“较好”;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云麓公园、东海片区支十五路等四条支路市政道路工程边坡生态修复工程,洛江区西环路(朋虹街-经九路)市政道路绿化等15个项目工程质量“一般”;石狮市灵秀山绿色生态开发保护项目工程质量“差”(具体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

      二、“回头看”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回头看”项目8个,主要以2023年第一批质量评价项目为主。各评价小组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实。

      本次大部分“回头看”项目的施工单位能按照现场评价小组提出的问题逐一整改,整改情况总体较好,如石狮风炉山景观提升工程、泉港植物园二期、河滨南岸安溪大桥至南门大桥段精品步道景观提升工程、惠安县科山公园南大门景观及停车场工程等4个项目,上次质量评价均为“一般”,此次景观效果评价均为“良好”。

      但仍存在个别项目未能整改到位,如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滨溪北路A2段、石狮市灵秀山绿色生态开发保护项目等2个项目。

      三、项目建设中的优点、亮点

      (一)项目建设中植物搭配层次分明,景观效果错落有致。

      中心市区绿满泉城一期-北迎宾(仕公岭-滨江路)道路绿化整治提升工程中小叶榄仁等苗木冠形丰满,植被绿量充足,远眺视线错落有致,富有韵律;鲤城高速西出口立交景观提升项目中植物采用乔木、灌木、地被、草结合沿道路波浪种植,较好地处理地形高差,避免水土流失,且植物景观层次分明、色彩丰富。

      (二)景观设计中注重对传统文化及当地文化的传承展示。

      如晋江市八二三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围绕战地文化设计铺装图案、选择植物品种、挑选建筑材料,充分体现公园主题;德化县口袋公园(龙浔镇)项目花池挡墙贴面采用瓷片材料并搭配不同色彩图案,并融入德化陶瓷产业元素,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洛江区万虹路(国道324-河市中学)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附属项目-南山社区街头绿地项目建设的两个口袋公园与周边建筑融为一体,并引入当地南洋特色文化。

      (三)项目建设注重新材料、新技术运用及新颖设计亮点呈现。

      德化县城东四期古洋片区景观风貌提升工程中所有杉木支撑架均采用可调节塑料圈连接,既保护树干不受钉子伤害,又节约工程措施和经济成本,美观而实用;石狮风炉山景观提升工程在采石矿坑遗址进行公园化改造,在绿化种植池的开凿与砌筑,覆土种植,喷灌养护等方面技术应用均值得借鉴;台商区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中广场人行道铺设大尺寸透水砖,观感与石料相仿,既简洁美观又利于渗水排水。

      四、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

      本次评价过程中共签发48份质量整改通知书,合计129条质量安全问题。具体如下:

      (一)设计方面的问题

      1.设计方案不合理。一是项目在品质提升过程中,未将场地内不良景观因素纳入改进,如惠安县辋川福文化广场,场地内原有树桩未在项目实施前进行清理,影响景观效果。二是植物品种选择不当,未按“适地适树”原则进行设计,如泉港区圭峰路景观提升工程中龙船花不适应风口位置种植,石狮市进出城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在立交桥下种植的玉簪出现成片死亡。三是植物规格设计不合理,如永春县东迎宾大道品质提升工程中多地被设计密度超过合理范围。

      2.部分项目未执行设计规范。一是高程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统筹规划场地及周边环境排水系统,不便雨水收集排放,容易造成场地积水,如惠安县科山公园南大门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二是道路绿带宽度不足,种植乔木的行道树树池净宽度小于1.5m,不利于苗木生长,如晋江南高速出口连接线延伸段绿化工程。三是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如南安南山公园入口区景观提升工程将健身器材设置在硬质板材铺装上;河滨南岸安溪大桥至南门大桥段精品步道景观提升工程,河道护栏高度达不到1.1m国家标准。

      (二)施工方面的问题

      1.土壤质量普遍不佳,栽植基础整理不到位。如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局部栽植土石砾、杂质含量较高;惠安黄塘高速口公园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未做到低于侧石3cm-5cm,造成水土流失污染路面。

      2.植物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如永春县东迎宾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南安状元邸小游园、洛江区西环路(朋虹街-经九路)市政道路绿化等部分项目苗木规格不满足设计要求。

      3.苗木种植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项目行道树栽植前未除去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如晋江东部城市快速通道一期绿化工程等;树木支撑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护树板、包裹棉未及时拆除,护树架与树木主干连接处未衬软垫,大部分项目支撑木直接钉在树上。

      4.园林铺装不够平整,土建基础质量有待提升。如南安市南山公园入口区景观提升工程间草铺装石板材,平整度不够,石材面间隙较大;安溪县河滨南岸安溪大桥至南门大桥段精品步道景观提升工程,慢道路面出现沉降,局部变形。

      5.设施安装不规范。如永春县岵山高速出口至县政府景观提升工程、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滨海公园至枪城段河口绿化工程(续建)项目等2个项目,电线保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三)管养方面的问题

      项目参建单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对后期养护不重视,管理不到位、不精细。存在地被裸露未及时补植、杂草未及时清除、死株未更换、卫生保洁不到位、苗木未及时修剪、病虫害防治不力、水肥管理不到位、设施维护不及时、破损护树架和裹干布未及时修整或清理等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强化方案评审和施工图会审,进一步把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质量,避免项目出现先天不足。

      (二)加强对树木支撑质量通病的治理,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支撑,杜绝将支撑木用钉子直接钉在树上的做法。

      (三)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探索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咨询,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也可解决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园林绿化项目的日常养护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管养制度,落实管养经费,切实做好浇灌、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日常养护工作。

      六、评价结果运用

      对于景观效果评价获评“优秀”、“良好”,质量评价获评“较好”等次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请各有关单位对评价组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要求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报告(应附相关整改图片)于2023年12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技术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111室,可接收EMS邮寄),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联系人:吴友恒,联系电话:17705053304)。

      附件:1.泉州市2023年第二批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结果一览表

      2.泉州市2023年第二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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