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1200-2022-00068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22〕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5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5-26 15:09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台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创新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向企事业单位延伸;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邀请专业律师、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筛选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定性依据和处置结果,讲解分析事故教训,以案释法,宣传警示,不断强化各类责任主体和公众的警醒,全面提升市民大众的安全意识。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推动《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梳理细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事项,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建立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单位细化整改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定期不定期报告落实情况。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大力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安全生产条件,将所辖企业按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和拟取缔关闭等4个类型进行分类,“一企一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档案。在总结提炼2021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借鉴标杆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按照所属本行业(领域)《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要求,分类分级对标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并持续滚动更新,确保至2022年11月30日前,所辖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前两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滚动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按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开展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并分级分类滚动管理。按照巩固提升的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提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验,着力抓好完善持续贯彻落实机制、创新责任跟进督促机制、突破企业主体责任落空悬空机制、强化依法严管严处机制、实施精准专项整治机制、完善应急能力提升机制、建立本质安全水平提高机制等7项机制,力求形成一批制度措施成果,并逐项推动落实。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燃气安全。实施《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排查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管网、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完成18.6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建立燃气排查整治会商工作机制,督促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二)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市政管网漏水等风险,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落实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加快城市桥梁安全防护升级改造。

      (三)供水、排水安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四)城市公园绿地安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内缆车、索道、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以及城市公园绿地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的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强化城市公园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五)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渗滤液处理事故。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六)渣土车运输安全。持续深化渣土车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密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渣土装载起运源头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在建项目、矿山、搅拌站、砂石企业、水利项目等安装称重设施及抓拍系统并联网运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驾驶员岗前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完善技术防范措施。

      (七)违法建设治理。按照“除隐患、遏新增、化存量”的思路,深入推进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组织重点排查遗产点区划范围、产业园区、自建房加工场所、城市居民楼顶、铁路沿线、人员集中、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部位等7大类场所,建立治违统计台账,实行“一违一档”、对单销号。同时,按照职责配合开展“两违”整治攻坚,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两违”整治、科技控违5大攻坚战。

      (八)市政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对所负责的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住建部门整治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九)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为抓手,依法拆除或处置城镇违法建(构)筑物,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督促供水单位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组织宣贯并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涉嫌犯罪刑事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前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打击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法定义务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建立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指导管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应明确管控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安全生产专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行业特点,从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培训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台风、洪涝、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桥梁、城市供气供水系统、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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