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1200-2019-00057
- 备注/文号:泉城管〔2019〕19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6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相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市管理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着力破解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推动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提升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帮助企事业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各类事故,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水平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能力。在市安委会领导下,力争到2020年,构建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市场。
三、工作内容
(一)培育服务主体
1.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库。积极推荐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养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入选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公布的各类技术专家库,并汇总整理成我市城市管理专家库(见附件),为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培育引进服务机构。鼓励相关企事定单位依法依规聘请经注册的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服务,培育第三方服务市场。
(二)明确服务内容
1.专业技术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为政府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发展规划、法规标准以及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公共安全应急防范、应急救援风险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2.安全管理服务。根据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定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为企事业单位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帮助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台帐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周期性安全检查服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落实整改。
3.宣教培训服务。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需求,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人才培养等服务;指导、协助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专业宣传服务和政策法规咨询以及安全法律援助等。
4.信息化建设服务。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安全生产”服务新业态,开发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研究资料和分析数据,为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管理提供服务。
5.其他安全生产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推广、展览展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设备租赁等服务;为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提供支持。
(三)拓展服务模式
1.企业委托管理模式。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中介机构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2.政府部门购买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为政府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3.企业协作互助模式。自来水厂、燃气储配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安全关联度大的企业,鼓励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单元或协作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4.保险机构参与模式。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能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企业投保前和参保期内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5.行业协会自律模式。充分发挥泉州市供水协会、燃气协会、环境卫生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优势和自律作用,以“传、帮、带”方式,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
1.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购买服务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补贴标准执行市安办与市财政局的规定。
2.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企业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2〕105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预留企业实施委托管理、协作互助所需的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委托管理、协作互助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鼓励创新。要高度重视购买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谋划,根据各自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可先选择一个服务项目试行,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研究建立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参与、形式多样的购买服务格局。
(二)加强监管,注重实效。要合理确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前申请年度预算,加强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认真履责,齐抓共管。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对服务机构的约束管理,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集聚资金、技术、监管等方面的优势,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
泉州市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家库
姓名 |
专家库名称 |
单位、职称 |
文件 |
汪俊宁 |
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组专家;福建省城镇燃气应急抢险类专家 |
泉州市城市燃气管理站高级工程师 |
泉安委〔2019〕14号;闽建办城函〔2019〕34号 |
罗水星 |
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组专家 |
福建省华星石化有限公司工程师 |
泉安委〔2019〕14号 |
康朝阳 |
泉州市综合技术安全组专家 |
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
泉安委〔2019〕14号 |
吕荣谋 |
福建省环境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 |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洪育彬 |
福建省环境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 |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汪云保 |
福建省环境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 |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高震 |
福建省环境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 |
瀚蓝(晋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高级技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何加焰 |
福建省环境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 |
瀚蓝(惠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许景源 |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领域专家 |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黄建双 |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领域专家 |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黄廷夫 |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领域专家 |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
闽建办管〔2019〕6号 |
谢平 |
福建省城镇燃气应急抢险类专家 |
泉州昭商石化有限公司注安工程师 |
闽建办城函〔2019〕34号 |
郭德法 |
福建省城镇燃气应急抢险类专家 |
泉州润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工程师 |
闽建办城函〔2019〕34号 |
林世章 |
福建省城镇燃气应急抢险类专家 |
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工程师 |
闽建办城函〔2019〕34号 |
陈金塔 |
福建省城镇燃气应急抢险类专家 |
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注安工程师 |
闽建办城函〔2019〕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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