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10:17 浏览量:

  

各县(市、区)城管局,开发区城管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4年春节、元宵节将至,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辖区内节日期间(2月2日至2月29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的管控,营造整洁、有序的节日氛围。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春节、元宵节期间,店外店、游商地摊等市容乱象凸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立足辖区实际工作情况,切实组织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县(市、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力量,紧抓节日期间市容环境整治。

  二、加强日常管理。要将占道经营、共享单车乱停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纳入巡查范围,加强节日期间日常管理力度;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原则,严格落实节点守点和动态巡查制度,安排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城市管理人员负责公园、医院、景点等重要点位的守点和夜间重要时段的巡查管理,及时劝导、制止市容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法整治。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及时清理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乱停放的共享单车等市容乱象;要强化执法处罚力度,依法立案查处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人。

  四、做好信息收集。要做好整治信息收集整理,总结整治经验,提炼典型做法,并于3月1日前将节日期间市容环境整治情况(含工作措施、整治成效及相关数据)报送至市局。

  附件: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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