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分局),市局有关科室、大队:
现将《泉州市区城市问题有奖随手拍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区城市问题有奖随手拍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城市管理参与渠道,完善“监测吹哨、管养(执法)报到”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热难点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市区城市问题有奖随手拍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部署,全面落实“监测吹哨、管养(执法)报到”要求,通过开展城市问题有奖随手拍活动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及时受理、处置市民反映的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为民办实事,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实施范围。泉州市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万安和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内发现下列城市管理问题均列入随手拍:
1.暴露垃圾:公共场所未导入垃圾容器的生活垃圾
2.渣土未清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废弃渣土
3.废弃物未清理: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废弃物
4.城市“牛皮癣”: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
5.地面脏污:主次干道地面油污严重,影响通行
6.共享单车秩序:共享单车扎堆无序停放、叠罗汉,遗弃在内沟河、绿化带,停放在机动车道、大桥或快速通道等影响安全区域
7.标志牌破损:道路指示牌、旅游指示牌等指示标志破损
8.公共设施破损:井盖、道路、护栏、的士扬招站、公交车站等公共设施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9.残桩地钉:道路附属设施拆除遗留在人行道或公共道路上的残桩或地钉,群众通行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
10.违章地锁:公共道路或通道上违章设置的地锁
11.废弃车辆: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废弃车辆
12.园林缺株:城市公共道路绿化带缺株、绿地大面积缺失
13.非装饰性树挂:城市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存在悬挂、捆绑、包树现象
14.占道拱门: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充气拱门
15.违章悬挂广告条幅:擅自悬挂商业用宣传标语、广告横幅等
16.施工占道:施工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占道的现象
17.施工废弃料: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现象
18.下水道堵塞或破损:雨水篦子堵塞、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现象
19.工地沿街排水:工地施工污水、泥水直排路面
20.工地出入口未硬化:工地出入口未对路面进行硬化
21.工地遮挡不规范:施工工地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存安全隐患
22.自来水管破裂:自来水管破裂导致的跑、冒、滴、漏,路面出现溢水现象
23.路面塌陷:出现路面(边坡)塌陷、下沉等安全隐患(大面积)
24.违章接坡:未经审批私自进行道路违章接坡的现象
25.污水冒溢: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现象
26.经营性露天演出:露天进行卖艺的行为
27.油烟污染:餐饮油烟排放不符合标准,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
(二)奖励标准。对本方案规定范围情况的随手拍,市城市管理局在核实后对参与者每个月累计上报有效案件数进行排名(其中数量相同的以达成该数量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名)。对第1-5名的参与者奖励200元话费、第6-10名的奖励100元话费、第11-20名的奖励50元话费,年度累计排名第1-5名的另各奖励500元话费。每月10号前委托通讯运营商将上个月的奖励金额以充值话费的方式充入参与者实名制电话号码并短信通知参与者。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属于有效案件,不纳入排名及计数:
1.参与者上报问题事实不清,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问题的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的。
2.上报前问题正在调查处理或已被城市管理部门立案查处的;已被责令整改或限期改正,正在实施问题整改或仍在整改期限内的。
3.问题上报前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4.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与责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自己作为参与者上报或提供线索给他人上报的。
5.不在本方案第二点规定受理范围内的问题。
6.情节轻微未达立案条件的问题。
7.人为制造问题、虚假上报或恶意投诉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受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市民群众可通过闽政通APP泉服务“城市问题随手拍”和微信公众号“城市瞭望”拍照上报问题,工作人员接收有奖随手拍问题后及时做好登记和受理。有奖随手拍问题登记整理到“有奖随手拍问题明细表”,登记内容包括:上报时间、受理时间、问题来源、参与者真实姓名和实名制联系电话(用于话费奖励)、上报问题详细地址及现场照片。
(二)核实立案。受理上报问题后,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核实,核实统一整理推送至“智慧城管”系统进行立案,实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并通过闽政通APP和微信公众号将处置情况反馈参与者。如受理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先行处理。
(三)问题督办。针对超过处置时限未整改的问题,由工作人员交办业务主管科室,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四)兑现奖励。工作人员根据有奖受理范围和标准对所有有奖随手拍问题进行核实筛选,将有效件制成表格并梳理出获得奖励资格的参与者信息,按照规定函告或报送通讯运营商进行奖励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区和市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对随手拍反映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市局监督考核科实时跟踪有奖随手拍问题的处置情况,针对超过处置时限未整改的案件,书面交业务主管科室;业务主管科室要对交办问题进行督办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市局每月对工作开展和问题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经费。有奖随手拍奖励经费2.65万/年从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监督指挥中心专项资金中列支,兑现程序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三)严格保密。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受理、查处、奖金核发、资料存档等过程中,不得泄漏参与者个人信息;相关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存放,不得交无关人员保管,不得外传。
(四)严肃追责。参与者故意虚假、恶意投诉或者伪造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金,扰乱城市管理工作秩序的;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故意透露线索给他人以获取奖励、在奖金核发过程中徇私舞弊、对问题处理玩忽职守、泄漏参与者个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实施解释权属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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