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再推10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创新实现试点全覆盖
来源 :中国网创新中国 时间:2019-12-12 10:22 浏览量:
    为不断提升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于今年在除中心市区以外的10个县(市、区)各推进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
  

    据悉早在2017年,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原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就在安溪县的7个村、永春县的4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同时采取单村独建或多村合建的模式,创新推进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至2018年,安溪县建成6座农村阳光堆肥房,永春县建成2座农村阳光堆肥房,石狮市建成1座农村阳光堆肥房。2019年,泉州市扩大试点范围,再推进10个村庄的试点工作,实现所有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全覆盖。

  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要求村民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将生活垃圾分成“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类;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物)就地就近沤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部分(如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等)由村民或保洁员统一收集后集中存放一段时间,待存放一定数量后再由回收公司(个人)回收利用;“不能卖”的部分中,灰渣、砖瓦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无法就地减量处理的垃圾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同时,每个村设1个有毒垃圾收集点,由保洁员负责收集农户废弃的旧电池、荧光灯、农药瓶等有毒垃圾,由县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单位或企业定时到村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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