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09:39 浏览量: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泉州开发区城管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2月24日至7月14日;

  第二阶段:以秋季学期安排为准。

  二、整治范围

  全市的幼儿园、大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区域。

  三、整治内容

  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违法设置或散发的各类小广告,结合“零点行动”整治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在建工地超时施工扰民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将校园纳入重要节点,按照“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原则,落实节点守点和日常巡查制度,特别要强化上下学、中高考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校园周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二)开展集中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学前,要组织集中整治清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点和违规户外广告,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得出店经营;开学后,每周组织的集中整治,及时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及违规户外广告。

  (三)严格执法处罚。要以《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抓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对屡教不改者、市民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人,实施顶格处罚。

  (四)组织督查考评。要开展市容市貌管理问题自查自纠,防止整改后问题回潮;市局将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情况,抽查成绩列入年度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五)构筑共管共治。要强化与教育、公安、街道、社区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协调学校保安和辖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整治工作,形成流动摊贩整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城管进校园倡导广大师生自觉抵制地摊游商不良产品及违规小广告不良信息的影响;要通过社区自愿活动鼓励市民积极抵制、举报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及违法广告,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六)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整治信息收集整理,总结整治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春季、2025年1月20日前报送秋季学期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