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管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2023年中高考日益临近,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泉政办〔2022〕46号),结合《泉环保执法〔2023〕31号》的通知要求,市局将在中高考期间开展噪声扰民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加大执法及处罚力度,把噪声扰民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各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中、高考期间时间为(高考6月3日—6月9日,中考6月20日—6月26日);(市局将根据情况组织整治统一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中高考期间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到中心市区考点周边督查)。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未经审批的建筑工地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现象,结合整治渣土车“滴洒漏”行为。各单位要加强与辖区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渣土车“滴洒漏”和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行为,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重点整治中高考期间在考点学校及周围200米内的生活噪声和在建施工作业的噪声扰民行为。同时,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成区范围内,一律禁止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在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整治噪音扰民是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局(分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定整治计划(方案),认真组织本辖区范围的整治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市局督查一、二大队将加强对中心市区集中整治活动的协调、督导,对中心市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二)突出严管重罚,提高整治实效。各局(分局)在中高考期间要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错时巡查,摸清在建工地施工情况和校园考点周边施工情况,做好文明施工的指导,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跟踪工作;考试期间,有设考点的辖区中队安排执法人员到考场周边巡查。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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