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中心市区停车资源基础数据普查的通告
时间:2022-08-08 10:18 浏览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福建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闽发改交通〔2021〕755号)的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2022年完成停车设施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2年8月-2022年10月,在中心市区范围内开展停车资源数据普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建成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

  二、普查对象

  主要为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三、普查内容

  停车场所属建筑(小区)相关信息:包含所在行政区域、街道、社区、建筑物(小区)名称、建筑物(小区)地址、建筑物(小区)矢量坐标、经营(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含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普查要求

  停车场管理列入普查对象的各类或经营主体参与普查的相关人员按照资源普查开展方式,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位置精确,助力资源普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普查人员须佩戴证件进行普查,接受群众监督,凡在普查登记中,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将依相关法律法规酌情处理。

  监督电话:0595-28986607

  特此通告。

  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