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1年度泉州市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16:18 浏览量:

   

泉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各创建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国家卫健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1〕175号)精神以及福建省卫健委、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爱卫办《关于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闽卫规划函〔2021〕138号)精神,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市爱卫办于12月联合组织专家组,对参与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市直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定,决定命名市委办等55个市直单位为“泉州市无烟党政机关”。

  希望被命名的市直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巩固控烟成果,切实发挥无烟党政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营造无烟党政机关环境、建设健康泉州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泉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名单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1年度泉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名单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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