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8日至8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立场,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针对市委巡察四组向局党组反馈的意见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做到“三提升、三深化”:
一是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一扛到底,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
二是提升要求,深化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勇于直面问题、发扬斗争精神,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全面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提出269条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抓好整改。局巡察整改办按照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实行对账销号,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提升运用,深化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更好地服务推动“五个泉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城市管理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1)针对统揽全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聚焦市委、市政府“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承担好市委市政府6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落实议事协调责任。三是积极争先创优,站位全市工作大局,牵头为我市摘得“第九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古城植绿行动”、垃圾分类、渣土车整治和排水防涝等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四是印发《渣土车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关于实行渣土运输项目安全风险(责任)评估制度的通知》《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中心市区共享单车管理规定(试行)》《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及投资任务的通知》《2021年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方案》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针对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堵疏结合,制定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清理夜市大排档、烧烤摊、活禽交易及宰杀流动摊点、校园周边、市场景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行为;制定《泉州市便民摊点管理规定》,引导摊点入市入点经营,规范便民摊区管理。二是探索推行中心市区“环卫+”环卫一体化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以“小绿地·微幸福”为主题的古城植绿行动成效显著。四是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抓好源头管控,燃气监管方面经验做法在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作为典型推广。五是指导督促县(市、区)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其中,鲤城区(中山路)被省住建厅确定为样板街区。
(3)针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制2021年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科学编排年度城建项目,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督促南安、晋江、石狮、安溪按时完成4个焚烧厂改扩建项目,截至目前晋江和安溪焚烧厂技改项目已投产运行,南安和石狮焚烧厂技改项目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4月27日并网发电。三是启动小型垃圾转运站更新改造(三期)改造项目,对1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的设备更新及站房密闭化管理提升,进一步提升中心市区垃圾转运处理能力,目前已完成树兜、301、大乡、美仙山、浔美、双阳、河市、东梅等8座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
(4)针对落实依法行政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制发《关于完善“两违”巡察网格机制的通知》,开展治违网格专项评估,搭建“两违”管控平台,实行案件派遣、处置、反馈、核实、回访闭环管理,督促违建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市级层面监督指导,制定《中心市区“两违”综合治理月考评工作细则》,对中心市区实行考评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一违一档”,成立评估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拆违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评内容。
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践行“为人管城”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破解民生顽疾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智慧城管物联通管理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城管”督促处置城市管理有关问题;持续开展综合考评,督促解决城市管理相关问题。二是全面梳理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列出风险点清单,制定整治和管控措施。三是开展城区防洪排涝整治三年行动及拓展三年行动,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2)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心市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并制定相应的管养机制。二是狠抓中央环保督查移交问题整改,完成33座乡镇简易填埋场、5座存量垃圾整改、垃圾处理能力不足(4座焚烧厂提级改造)的销号工作。三是推动建成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中心市区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方案设计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目前已完成现场摸底调查和方案设计初稿并召开部门和专家论证会,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四是加强油烟污染治理,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现场检查,督促餐饮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器,及时清洗油烟设施和管道。五是强化噪音扰民行为管控。严查非施工时段施工扰民、流动摊点和商店使用高频喇叭叫卖行为、在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扰民行为,对屡劝不改的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针对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行闭环管理,督促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处置情况落实到位。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集体决策缺失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强化会前议题征集,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对会议的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按时规范召开党组会,及时审议决策重要事项。
(2)针对担当作为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等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责述廉内容。二是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强化“实绩”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中的运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对我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对项目推进明显滞后的,由分管领导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已基本完成泉州市植物园一、二期工程建设,并于2021年10月初步开放。
(3)针对落实深化机构改革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公布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二是构建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局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协作配合意识。三是修订《效能建设管理规定》,强化机关效能管理。四是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控制用人数量,规范用人行为。
4.关于意识形态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健全新闻宣传阵地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宣传阵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强化宣传栏、横幅、电子显示屏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管理。三是制定《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四是组织修订《信息审核发布规定》,完善网络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审签流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程招投标混乱的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和园林绿化中心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重新梳理招标采购审批流程,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二是督促市政工程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推进市政设施的中修或大修,完成5项招标;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市场公开招选协助日常零星维修企业,完成10项市场化养护队伍公开招选。
(2)针对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维护维修项目归类合并公开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3)针对存在“围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流程;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实施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流程和文件的审核。
(4)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贯彻落实《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代理机构的随机抽取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招投标等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凸显的问题
(1)针对违规委托代建及先施工后招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机制,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代建相关文件及规定。
(2)针对违规调整工程项目账面金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并督促做好贯彻执行;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针对工程物资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物资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物资进出库登记、报废处置流程;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完成废旧物资清点及台账登记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废弃材料价值评估,评估报告已报市财政局备案,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拍卖;组织市政工程中心相关采购经办人员学习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
3.关于违规截留、坐支财政收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财务管理知识,督促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
4.关于相关重要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资产以超低价进行招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东湖公园游船码头和儿童游乐园、西湖公园北大门经营点和西大门经营点均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针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及考评制度》,完善市场化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拨款相挂钩;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考核,开发市级市政设施巡察维护微信小程序,并投入试运行,通过小程序实时掌握、监督每日巡察。
(3)针对岗位设置违反不相容原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严格执行《市政设施管理及考评制度》,落实“管理所、设施股、领导等三级相互监督,考评股内部考评抽检”工作机制;推行“结、审”分离,设立财务预算组,对维护单位报送的每月发生的日常零星维修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试点探索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监理制,对于市政设施中修、大修、专项维修、部分单次单项维修费用超20万元等,试点探索监理制。
(4)针对苗圃基地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0年12月清除临时工饲养的家禽家畜,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和调整;督促园林绿化中心建立健全《园林废弃物场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场区管理。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下属单位健全车辆台账,规范车辆管理;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按要求清退违规报销以及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累计清退1.36万元。三是按要求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累计清退137.37万元。四是严格按上级有关订阅要求,切实规范单位报刊订阅分发。五是深入学习《泉州市纪委 泉州市人社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六是修订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等,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制度。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下属单位及时上缴收入收益,累计上缴国库260.18万元。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议管理规定》等18项行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狠抓督促落实。二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好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确保做到经常化、全覆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部署会,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2)针对压力传导逐层衰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前往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撰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四是制定《廉政教育制度》,明确规定要在本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
(3)针对内控机制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二是每年组织开展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等级高低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市管理系统预算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2.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城市管理局机关13个科室(大队、分局)和9个直属单位根据机构改革赋予的职能,组织开展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22个,其中风险等级高的17个、较高的47个、较低的21个、低的37个,均建立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物资管理规定》等9项制度,推动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79份。三是撰写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2020年对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政治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和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四是日常监督发现驻在单位一名干部存在党员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移的问题,向驻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并督促落实整改。
(2)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抽查驻在单位近三年行政执法卷宗和信访复查卷宗办理情况,发现存在随意执法、信访复查办理跟踪监督不到位等6个问题,督促驻在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编制执法台账表。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督促规范党员党籍管理7人。三是按照规定规范办理信访问题线索1件,转交并指导驻在单位处置问题线索1件。
(3)针对职责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的其他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二是提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意识。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紧不实的问题
(1)针对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心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年初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工作形势,部署阶段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和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因部分党员岗位变动、组织关系转出,目前所辖党员人数均未超过50人,不符合设立党总支条件。三是健全完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学习讨论、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推动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每年年初对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进行校核,建立党费收缴台账,逐月公示,确保党费及时、足额收缴。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党务事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按期、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准确把握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发展党员登记台账。二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把好发展党员“政治关”“入口关”,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三是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以完整的责任链条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并纳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表面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为载体,以党员“三诺”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4.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印发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制度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做好统筹使用干部工作。
(2)针对民主推荐、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二是选拔任用干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上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自觉落实“末位表态”。三是召开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系统人事工作经办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3)针对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效能建设管理规定》,加强效能建设,实行服务承诺制、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每月汇总考勤情况,规范工作秩序。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全程纪实制度、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制度、任职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试用期满考核、全程纪实、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工作,完善任职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及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暂时规定》,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加强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把关。
5.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议管理规定》等18项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狠抓督促落实。二是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已完成拆除“两违”建筑物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协管员劳务派遣招投标工作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后,与泉州海峡劳务派遣签订协议实行劳务派遣。三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泉政办明传〔2020〕41号)要求,涉及金砖期间的安吉路及山海路沥青化改造、泉秀东街(坪山路至晋江立交)沥青化改造、泉州市区进出城通道夜景提升工程、少林路(温陵北路至东湖街)等项目均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及财务决算审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2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已立案待处理2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1人。
(一)给予政务处分1人。
对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洪建农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6人。
对市园林绿化中心工程科科长吴毅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材料审核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园林绿化中心考评科科长王晖龙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材料审核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市政工程中心项目文件经办人黄素红未认真履行项目审批报批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园林绿化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张剑梅未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工作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市政工程中心合同拟定经办人员杨丽贞未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审核把关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公园中心财务科副科长张励未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工作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目前中心市区沿用三级环卫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由市、区、街、居分级负责,缺乏整体统筹,责任主体和标准不一,虽然近年来投入不小,但中心市区环境卫生水平仍参差不齐。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起草《泉州市中心市区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泉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局将按照方案内容,立即启动环卫作业一体化改革,将中心市区环卫作业整体委托市属国有企业运作,形成标准化作业,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中心市区卫生保洁水平参差不齐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中心市区29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近半数超负荷运行,且设备老化,有12座尚未实施技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涉及垃圾转运分流,无法全面铺开施工,需分批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树兜、301、大乡、美仙山、浔美、双阳、河市、东梅等8座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其他转运站正在进行改造。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环卫中心严格按照既定进度,按期保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破解民生顽疾不力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动车站、安吉路等路段积水严重,整治效果不尽如人意。
未完成整改原因:西华洋滞洪区项目(解决动车站积水问题)由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投资额较大,前期及建设时限需较长时间。八拦坝排洪沟项目(解决安吉路积水问题)因施工进度安排,预计于年底前完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西华洋滞洪区项目正抓紧推进初设优化工作,并计划今年底启动湖区西华湖土石方工程施工,我局将持续督促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八拦坝排洪沟项目建设业主为丰泽区城管局,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丰泽区城管局加快工程扫尾工作。
整改时限:西华洋滞洪区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前完成;八拦坝排洪沟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下属有3个党支部党员数超50人,未按要求设立党总支。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环卫中心成立党总支工作有所延迟。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环卫中心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加快推进党总支设立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一是坚持标准不降,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局党组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后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列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保质落实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局党组将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细落实,保障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集中整改阶段已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成果;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紧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同时,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项目、资产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深化运用整改成果。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基础。统筹谋划、长远考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谋发展促改革,认真践行“为民管城”理念,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景观风貌提升等,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532979;通信地址:交通科研楼A栋927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gyjdb@126.com。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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