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16:14 浏览量:

  

  

各科室(大队、分局)、直属各单位,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廉洁自律等工作,根据上级相关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严格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在岗带班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置来电来访来文等事务,遇有紧急通知、突发事件等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照既定处理流程要求,实时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确保安全有序。开发区城管分局、各直属单位和市自来水公司应于每天18:00至18:30向局值班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局值班人员将对各单位每天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单位务必落实落细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人员防疫管控及教育,自觉配合核酸检测;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确需离泉的,应按请销假规定批准并备案等;持续加强占道经营整治,坚决取缔流动摊点、店外店,防止流动摊点回潮、新增;加大公园、山线绿道等管辖公共场所的管控力度,控制入园(场)人数及落实人员“亮码通行”、“一米线”、佩戴口罩及体温测量等措施,并对园(场)区公厕、垃圾转运屋、垃圾桶、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杀;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转运,持续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作业车辆等环卫设施与场地清洁消毒,确保垃圾处置安全和日产日清;做好各在建项目的常态化防疫管理等。

  三、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把握有效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掌握城市供水、城镇燃气、渣土运输、市政道路、桥梁、广告牌、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公园等各类设施安全运营情况;要继续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关键岗位(在建工地)及危险源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人流、车流和恶劣天气的动态监测预警,强化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举措,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单位务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好节日“廉政关”,加强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要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报曝光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纠“四风”树新风;要加强自纠自查,严防和整治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易发的“节日病”;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个一律”;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受“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真正把国庆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纪律要求落细落实见效,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和风清气正的氛围。

  五、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按流程及时处置好路面或井盖破损、绿化树木倒伏、供水供气设施受损、路灯故障等突发情况,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转;要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执法(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养犬等整治)、综治及反恐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严厉打击相关的各类非法和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秩序井然;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雨情汛情等,做好防汛、防涝、防抗暴雨及台风的应急准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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