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晋江市林业和园林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园林绿化中心:
为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建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加强我市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和街巷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1年度泉州市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并抓好落实。
附件:泉州市2021年度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21年度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我市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和街巷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建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扎实推进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泉州市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以提高社会公众绿化意识为目标,通过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介精心组织开展泉州市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表彰绿化先进,树立绿化典型,提高绿化意识,激发全市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内容及原则
(一)评选内容:评选“最美单位庭院绿化”、“最美居住区绿化”“最美街巷”等3个项目。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我申报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3.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评审专家组
市城管局园林绿化专家库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四、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范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单位、居住小区和街巷。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前。
(三)申报条件:单位、居住小区和街巷符合泉州市最美单位庭院绿化、最美居住区绿化和最美街巷评选条件中的有关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形式:推荐申报与自主申报相结合,各区每个类别至少推荐2个项目参选,各县(市)每个类别至少推荐4个项目参选。
省直驻泉单位、市直机关单位可直接申评“最美单位庭院绿化”,也可由辖区绿化主管部门推荐评选。
(五)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附绿化景观彩色照片3-5张。
(六)评选方式和程序
1.申报阶段(2021年6-7月):市城管局在新闻媒体、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sglj.quanzhou.gov.cn/)统一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单位(个人)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城管局。(联系科室:园林科,联系电话:22532993,电子邮箱:22532993@163.com)
2.现场评选阶段(2021年8-9月):市城管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分别对“最美单位庭院绿化”、“最美居住区绿化”“最美街巷”等3个评选项目征集对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统一评审打分,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跟踪采访、宣传报道,并接受媒体监督。
3.评选投票阶段(2021年10月):在新闻媒体、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布各评选项目候选对象,由媒体开展网络投票并统计投票得分。采取百分制,根据“总得分=网络投票得分×40%+专家评审得分×60%”计算得出各评选项目候选对象的分数,按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等3个等级确定各评选项目获奖对象。获奖对象、等次在新闻媒体、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布。
4.总结表彰阶段(2021年11月):对“最美单位庭院绿化”、“最美居住区绿化”“最美街巷”等3个评选项目获奖对象进行统一授牌表彰。同时,为激发单位和个人参与推荐活动及评选投票的积极性,由新闻媒体以抽奖方式产生个人参与奖,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以评选方式产生集体组织奖。
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我局对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绩效考评内容。
附件:1.“最美单位庭院绿化”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2.“最美居住区绿化”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3.“最美街巷”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附件1
“最美单位庭院绿化”评选标准
一、绿化指标:新建区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的医院,休(疗)养院、学校不低于35%,改造的不低于30%。
二、绿化程度:凡有绿化条件的地方都已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三、绿地布局: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配植得当、品种丰富,景观优美。合理配置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园林景观优美、协调、有特色。
四、绿化管养:草坪,绿篱定期修剪,树木及时整形修剪,绿树成荫,保持良好景观,及时除草、防治病虫害,植物生长茂盛、健壮。植物保存率95%以上。
五、环境质量:环境质量良好,单位整洁卫生,基本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无随意停放车辆等,绿化配套设施基本无破损。
“最美单位庭院绿化”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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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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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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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占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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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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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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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庭院 绿化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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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县(市、区)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表双面打印,并随附具有代表性的彩色照片3-5张(可用A4纸打印)。
2.单位庭院绿化概况请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有针对性地介绍。
附件2
“最美居住区绿化”评选标准
一、规划设计:居住区建设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二、绿化指标:新建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三、绿化程度:凡有绿化条件的地方都已绿化,总体上做到黄土不见天。
四、绿地布局: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有季相变化,植物的选择适合居住区特点,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品种丰富。合理配置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如亭、廊、花架、桌椅等。园林景观优美、协调、有特色。
五、绿化管养:管养责任制明确,有绿化管养专项资金,有绿化管护人员。草坪、绿篱定期修剪,树木及时整形修剪,绿树成荫,保持良好景观。及时除草、防治病虫害,植物生长茂盛、健壮。植物保存率95%以上。
六、环境质量:环境整洁卫生,绿地内无堆放杂物,无倾倒垃圾和污水。在绿地内无摆摊设点,无意停放车辆,基本实现绿化、美化。
“最美居住区绿化”项目申报表
居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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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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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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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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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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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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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绿化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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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县(市、区)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表双面打印,并随附具有代表性的彩色照片3-5张(可用A4纸打印)。
2.居住区绿化概况请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有针对性地介绍。
附件3
“最美街巷”评选标准
一、整体要求:景观优美、设施完善、卫生整洁、突出绿化花化彩化特色显著,感观良好。
二、街巷整洁美观,花化彩化特色明显。沿街围墙通透,绿色共享。立体绿化突出,景观层次分明。
三、沿线无牛皮癣,道路无坑洼、破损,路面平整。人行道设施完善,灯化亮化绿化程度高、无废弃杂物。广告设施规范,无破损广告。
四、街道无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现象,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垃圾桶等公用设施完善、整洁无破损、维护到位,地面无暴露垃圾,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到位,有文明劝导人员,文明宣传氛围浓厚,门店及住户“门前三包”工作到位。机动车无乱停乱摆现象。
“最美街巷”项目申报表
街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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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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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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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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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占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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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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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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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概况(重点突出绿化美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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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县(市、区)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表双面打印,并随附具有代表性的彩色照片3-5张(可用A4纸打印)。
2.街巷概况请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有针对性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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