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3〕45号)、《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分类〔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及清濛开发区)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中心市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宾馆、饭店、餐馆、商业网点等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农贸果蔬废弃物及家庭厨余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三、实施调查的部门和单位。调查工作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入户现场调查。
四、中心市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宾馆、饭店、餐馆、商业网点、农贸果蔬市场、家庭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及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查,主动提供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去向、用途等具体情况。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7日
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3〕45号)、《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分类〔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及清濛开发区)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中心市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宾馆、饭店、餐馆、商业网点等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农贸果蔬废弃物及家庭厨余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三、实施调查的部门和单位。调查工作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入户现场调查。
四、中心市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宾馆、饭店、餐馆、商业网点、农贸果蔬市场、家庭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及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查,主动提供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去向、用途等具体情况。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