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四组自2020年7月9日起对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答市委“三个时代命题”,加快“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1810595015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设立专门信访举报信箱:泉州市B00208号邮政信箱,同时在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8楼设立巡察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城市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四组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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