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4 1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7〕86号)的部署要求,市执法局认真对照中央、省、市要求,就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本工作报告共分六个个内容:一是概述;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是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底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页” http://quanzhou.gov.cn/pub/zfj/)查找。联系方式: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邮编:362000;电话:0595-28986606;电子邮箱:qzxzzfj@126.com)

    一、概述

    (一)2017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经办人员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络信息更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加强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

    2、丰富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坚持以主动公开为立足点服务群众。我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与报纸、广播电视台建立合作,开设“城市瞭望”等宣传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动态。二是实施“城管进校园、进小区”试点,通过发放温馨告知书和行政指导书,主动登门宣传政策,释疑解惑,示范纠章,积极构建部门与群众互动平台,推动城市共建共管。三是认真做好城管便民投诉电话受理工作。将城管110热线和12319热线融合,实行110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逐步构建城市问题投诉受理中心。局设立信访办,专人受理信访件办理,局主要领导把总关,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办日常负责,各科室相互配合,对不同渠道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率先在全省设置9个“城管服务驿站”,前移管理和服务窗口,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理解城管工作,支持城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单独配置1台计算机,专人专用。及时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服务指南,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编制信息公开流程图。局属各科室、大队和分局都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2017年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公开的内容、要求和责任科室等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注重公开时效。根据公开项目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五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复核审批,明确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每月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

    (二)2017年度本单位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目前在职人数71人,实行超编管理),处级干部7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调研员3名);市局内设7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综合科、机关党委办、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指挥中心和综合协调科),2大队(督查大队、直属大队)、2分局(开发区、台商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干部6人:市城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29人(用来安置原城监支队未考入市执法局的事业干部和职工,实行“只出不进”);市城管办与市执法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作。

    (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1、实行同步审核制度。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做出决定。

    2、建立领导审批制度。各科室需公开的信息,填写《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登记表》,经科长审核把关,报局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局办公室收集汇总,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3、制定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各科室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我审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查;对重要、重大公开信息或事关保密工作方面把握不准的,由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查批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建立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及办理公开时限标准制度。认真执行《泉州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执〔2012〕78号),按照文件明确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分工,重点抓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与监督、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统计信息、网站栏目、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7项内容的政务公开工作。

    5、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对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不及时、对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公开、对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等,局领导对有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及利用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抓好公开渠道建设,主要有:①做好网络信息的发布;②制作宣传资料,方便群众查询;③认真衔接市执法平台,一般程序案件均通过平台进行办理;④做好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络打造《城市瞭望》作为城市管理的专栏,与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打造与市民互动平台;⑤运用互联网“局长信箱”及时处理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计250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4条、发布城市管理工作动态157条、通知公告7条、政策法规9条、党建工作12条、财政信息14条、统计信息12条、市容整治创建活动10条等相关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市政府指定地点、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机关受理依申请的数量计1条。通过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网站受理,是申请公开本单位2017年工作计划。

    (二)对申请办理依申请的1件已予答复,按要求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看,2017年市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报道不够全面,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扩大和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平台(网站)的维护,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数

    1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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