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7-3000-2022-00123
    • 备注/文号:泉城管党组〔2022〕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6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12 11:28

    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垃圾分类办: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7月6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全面建设“党建+”社区邻里中心是我市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近邻党建,建设品质泉州的重要举措。为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党建+”邻里中心“1+6+X”模式组成部分,为群众提供优质资源服务,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精神,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深入践行“远亲不如近邻”“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等重要理念,结合城市管理部门职责,主动推动各项服务资源下沉融合到“党建+”邻里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资源服务,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民生福祉更有质感,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城市治理能级、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业务下沉,改善民生问题

      1.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于2022年年底前创建16个“党建+”邻里中心垃圾分类星级社区,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他各县市区参照中心市区标准,创建本县(市、区)“党建+”邻里中心垃圾分类星级社区,并适当予以补贴。(责任部门:市容科、市环卫中心、市垃圾分类办)

      2.推动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服务下沉。实行考评员挂钩下沉街道、社区、小区制度,协助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巡查整治。同时,结合创卫、创城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不定期对共建社区以及管理薄弱社区进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培训。(责任部门:市考评中心)

      3.开展“绿满泉城·古城添彩”植物认养活动。优选闽南乡土品种炮仗花、紫藤、红花龙吐珠、使君子等藤本植物,朴树、刺桐、蓝花楹、白玉兰等乔木,以及含笑、石榴、三角梅、茶花等灌木7000株,供中心老城区居民报名认养、种植,并派员进行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科、市园林绿化中心)

      4.推动智慧城管物联通管理平台对接“智慧邻里”共享平台。开通城市管理市民应用终端,为市民群众提供城市管理投诉、咨询、建议、便民服务等信息沟通及反馈渠道,让市民群众能够参与到城市治理工作当中,发挥市民群众监督管理能力,提高城市管理部门与市民群众间的协同联动能力。(责任部门:监督考核科)

      5.推动执法资源下沉。配合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平台、12345平台和数字城管等多网联动,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暖心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责任部门:监督考核科、执法综合科、督查一大队、督查二大队、开发区分局)

      6.开展社区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排水专业特长,组织党员先锋队到社区邻里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社区居民义务清淤疏通污水管道,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责任部门:工程科、市排水中心)

      7.开展大件垃圾转运服务。立足环卫工作,设立大件垃圾收集点,定期为社区开展大件垃圾转运服务。(责任部门:市容科、市环卫中心)

      (二)开展技术指导,提升共建水平

      8.提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市政园林专家库技术资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团队赴社区开展技术指导,并对社区项目负责人进行后期管养技术培训,确保社区景观效果长期保持。(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9.提供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指导。组织成立市政设施建设和维修技术指导小组,指定联络员,积极与邻里中心对接,对道路、路灯、雨水管道等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和设施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提供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工程科、市市政中心)

      10.提供苗木种植、绿化修剪等技术指导。组织单位园林绿化业务骨干,积极对接邻里中心,对苗木种植、绿化修剪、植物养殖及科普提供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科、市公园中心、市西北洋中心)

      11.指导创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创建鲤城南外宗正司片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指导鲤城区开展街容街貌、公用设施、园林绿化、交通秩序、街区照明、空间立面等整治,为市民群众提供以人为本、视觉清朗、空间协调、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街区环境。(责任部门:协调指导科)

      (三)优化宣传服务,拉近邻里距离

      12.普及城市管理法规。定期前往社区开展《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尊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责任部门:法规科)

      13.解读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开展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批收费以及审批项目办事指南等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解答热线,对群众、企业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用绿地收费情况以及审批项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疑惑进行及时解答。(责任部门:审批科)

      14.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高群众的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主动邀请市民群众反映身边的燃气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安燃科、市燃气中心)

      15.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小广告整治宣传。结合执法整治行动、日常巡查,通过分发宣传册子、现场宣讲等方式,引导老年人自觉抵制养老诈骗小广告的诱惑,营造强大整治氛围。(责任部门:督查二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直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积极参与邻里中心建设,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督促、协调、落实,坚持能融尽融,推动邻里中心最大限度集约各项便民服务功能。

      (二)强化业务指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明确下沉服务资源和项目清单,健全融合运行机制,承担下沉业务培训工作。

      (三)对标抓好落实。有关科室和单位要与相关社区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定期主动前移服务关口至“党建+”邻里中心,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梳理符合本科室本单位实际的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可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注重总结提升。要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到“党建+”邻里中心窗口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切实提升群众的体验度、满意度。

      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局机关党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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