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查处一起违反燃气设施保护的案件
时间:2025-04-11 17:06
浏览量:
为切实守护城市“地下生命线”,全力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4月1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福建南平某建设公司在泉州开发区崇宏街施工时,未与泉州市燃气公司共同制定保护方案且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使用挖掘机进行临时开挖,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276项轻微档的规定,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