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6-09 16:49 浏览量: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台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继续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贯。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新出台或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举办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项目。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发布通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推动《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城市管理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大力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和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整合起来。继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持方案、任务、分工、要求、机制不变,继续执行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六个清单”“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和月会商通报、季分析研判、年总结和督查督办等机制措施;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攻坚工作,制订重点任务清单,按时序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质量和数量,避免“重审批、轻执法,重检查、轻处罚”,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管理

  (一)燃气安全。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落实住建部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二)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市政管网漏水等风险,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落实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加快城市桥梁安全防护升级改造。

  (三)供水、排水安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推进城镇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四)城市公园绿地安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内缆车、索道、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以及城市公园绿地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的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强化城市公园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五)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六)渣土车运输安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摸排渣土起运源头,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软硬件设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渣土车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充分运用信息手段,通过管控平台、抓拍系统、车载智能终端等,进一步强化对渣土车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滴洒漏”、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落实源头抄告制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渣土车,追溯倒查渣土装载起运源头,强化行业监管,由源头企业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七)违法建设治理。按照“除隐患、遏新增、化存量”的思路,深入推进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组织重点排查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以及厂区等区域、人员集中部位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等7大类违建,实行“一违一档”、对单销号,对经核实确认存在安全隐患或妨碍重点项目、造成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坚决给予强制拆除。同时,按照职责配合开展“两违”整治攻坚,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两违”整治、科技控违5大攻坚战。

  (八)市政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对所负责的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住建部门整治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九)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为抓手,依法拆除或处置城镇违法建(构)筑物,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督促供水单位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完善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落实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

  (二)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安全生产专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行业特点,从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培训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台风、洪涝、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桥梁、城市供气供水系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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