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出台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3-01-19 11:09 浏览量:

  

  即日起至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中心市区主要路口、公园设花卉景观小品;及时修补破损路面设施;做好夜景的美化亮化;开展占道经营、渣土车“滴洒漏”、违规广告等专项整治,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元宵节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为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泉州花灯、泉州闹元宵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广大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两节期间的文明安全祥和,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两节”活动保障方案。

  在城区主要路口、重要节点、主要公园布设花卉景观小品,在滨海、东湖、西湖等所辖公园布设中国结、“福”文化景观小品,利用LED显示屏播放祝福视频、标语等,营造浓厚的“两节”氛围。加大巡检频次,及时修复城区道路路面和附属设施破损,补植主次干道绿化、时花更换,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协调督促作业单位做好“两节”期间环卫保洁工作,加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特别是重点路段和灯展区域清扫,做到“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协调市城建集团和各区、各单位开放夜景工程,做好夜景工程和照明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亮化美化。   

  同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占道经营整治,纠正、查处乱堆乱放,重点整治花灯展区周边的流动摊点、店外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孔明灯、气球整治,坚决查处流动摊点销售、贩卖孔明灯、气球等行为,重点抓好机场净空范围内施放、销售孔明灯、气球等行为治理,保障机场“净空”。加强“滴洒漏”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加大渣土车净车出场及执法处罚力度,有效遏制沿街泄漏污染环境。加强噪声扰民整治,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行为,防止出现扰民现象。加强违规广告整治,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广告牌匾、布幔布条,清理街道两侧移动广告牌和骑楼“柱子穿衣”,清洗城市“牛皮癣”。加强流浪犬整治,加强对公园、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流浪犬管理,集中捕捉、收容无人认养的流浪犬,敦促养狗人士为宠物犬牵绳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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