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氛围布置和灯会活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8 09:27 浏览量: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城管局,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氛围布置和灯会活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氛围布置和灯会活动保障工作方案

  为营造春节、元宵节日浓厚氛围,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泉州花灯、泉州闹元宵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广大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两节期间的文明安全祥和,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春节、元宵“两节”期间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泉州元宵灯会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

  (二)活动地点: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抓好节日氛围布置

  要在城区主要路口、重要节点、主要公园布设花卉景观小品,在滨海、东湖、西湖等所辖公园布设中国结、“福”文化景观小品,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节庆祝福视频、标语等,营造浓厚的“两节”氛围。于1月16日前完成布设,2月10日前撤除。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园林科、园林中心、公园中心、西北洋中心

  (二)加大环卫保洁力度

  协调督促作业单位做好“两节”期间环卫保洁工作,特别是重点路段和灯展区域清扫,做到“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加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市容科、环卫中心

  (三)强化市政设施维护

  要加强日常巡检,及时修复城区道路路面和附属设施破损,对主次干道绿化进行补植提升、时花更换、设施修复,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工程科、园林科、市政中心、园林中心

  (四)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组织实施专项治理:一是加强占道经营整治,纠正、查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重点整治花灯展区周边的流动摊点、店外店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孔明灯、气球整治,坚决查处流动摊点销售、贩卖孔明灯、气球等行为,重点抓好在机场净空范围内施放、销售孔明灯、气球等行为治理,保障机场“净空”。三是加强“滴洒漏”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加大渣土车净车出场及执法处罚力度,有效遏制沿街泄漏污染环境。四是加强噪声扰民整治,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行为,防止出现扰民现象。五是加强违规广告整治,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广告牌匾、布幔布条广告,清理街道两侧移动广告牌的乱摆乱放和骑楼“柱子穿衣”,清洗城市“牛皮癣”。六是加强流浪犬整治,加强对公园、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流浪犬管理,集中捕捉、收容无人认养的流浪犬,敦促养狗、爱狗人士为宠物犬牵绳戴套。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督查一大队、督查二大队

  (五)落实夜景工程开放

  协调督促市城建集团和各区、各单位开放夜景工程,要在活动保障期间开放本单位所负责工程,同时做好夜景工程和照明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亮化美化。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工程科、市政中心、公园中心

  (六)做好配合工作

  配合鲤城区、丰泽区在我局所属公园进行氛围布置;配合丰泽区和电力公司解决主干道灯杆旗的用电问题;配合民政部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救助。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市局工程科、园林科、考核科、督查二大队、市政中心、公园中心、西北洋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任务,成立工作专班,确定领导和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推动落实。要抓好活动保障,科学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构建指挥快捷、分工明确、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机制,确保“两节”活动有序举行。

  (三)强化协同合作。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靠前、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考评中心、“数字城管”平台要加强环卫保洁、设施维护、占道经营、“滴洒漏”、噪声扰民、违规广告、流浪犬等城市问题的考评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围绕活动开展信息报送,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活动期间要求,可适时发布通告或信息,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切实保障两节活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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