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增设停车泊位、公共空间收取停车费 部门直击现场整改
来源 :闽南网 时间:2021-09-23 15:43 浏览量:

  

  闽南网9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洪泓塬 文/图)停车场超出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公共空间停车泊位擅自收取停车费4小时100元……接到市民举报停车问题,18日下午泉州市停车管理办组织丰泽区城管局、鲤城区城管局,现场走访了被投诉的经营性停车场,责令相关人员整改停车场违规乱象。

  来自泉州市城管局消息,6月起,泉州市开展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行为等 “点题整治”以来摸排的50个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目前,城管部门在巩固“点题整治”专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贯彻执行《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持续深化违规设立停车场、不执行收费标准行为的整治。

  不按规划设置停车 被要求立即整改

  18日下午,闽南网记者跟随泉州市停车管理办工作人员来到丰泽区鲲鹏大厦。鲲鹏大厦位于丰泽区云鹿路。该大厦广场前,已划线的停车位停满了车辆,其他过道周边也停满电动车。

  “有市民投诉该大厦的停车位设置不够规范,电动车停放非常不方便”,泉州市停车管理办负责人陈惠秋介绍,于是他们组织丰泽区城管局现场督办。

  听闻部门前来调查停车泊位设置问题,鲲鹏国际中心运营部经理曾建设出示了该大厦的规划红线图。他介绍,该停车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是在红线范围内,并不存在违规设停车位问题。大厦周围的红线内也允许规划一片区域用来停放电动车。

  根据红线图,该区域可规划47个汽车停车泊位,2755个电动车停车泊位。但经清点,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停车泊位竟多达68个,属于不按规划设置停车位的行为。

  除了未按规划设置停车泊位,记者现场看到,该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公示牌不够规范,收费标准和时间没有设置清楚。

  陈惠秋介绍,7月1日起《条例》施行,泉州市规范了经营性停车场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备案手续。所有应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办理营业执照后20日内向辖区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登记备案。对此,曾建设称他们已于8月17日备案,目前还未审批下来。但他现场表示将对泉州市停车管理办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共空间停车位占为己有乱收费

  随后,泉州市停车管理办、丰泽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丰泽区宝洲街附近的渔心海鲜酒楼。进入该酒楼时的入口有一道闸门,车辆通过识别车牌进入。

  9月初,有市民投诉其在该停车场停车4个小时被收了100元。该市民因未在酒楼消费,所以被收了停车费。当时接到该投诉后,城管部门立即现场走访,并纠正酒楼乱收费问题,并要求酒楼不得再收取停车费。时隔多日,该海鲜酒楼是否还存在停车收费问题?

  一位酒楼的值班人员被问起这问题时,坦言其海鲜酒楼还有收费。随后,该酒店相关负责人通过电话与执法人员进行沟通,她一会说该停车场已经没有收费了,一会又说还在收费,说法模棱两可。现场该停车场没有相关的停车收费告示牌,只有一个来酒店消费免费停车的广告。

  泉州市停车管理办负责人陈惠秋介绍,他们查了红线图,渔心海鲜酒楼前的停车场,属于住宅小区楼下的公共用地,原规划有审批设置停车泊位。但停车泊位处属于退让土地红线,按泉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要求,这属于公共空间,可以停车,但不能收取停车费。他们当场责令该海鲜酒楼立即整改,停止收费,并要求丰泽区城管局要加强跟踪监管,依法依规处置。 

  停车场未备案 收费指示牌不醒目

  接着执法人员来到鲤城区新门菜市场停车场。据群众反映,该停车场存在收费不规范的现象。

  新门市场服务中心主任骆炳辉提供了一份停车收费标准给执法人员,他介绍,该停车场从2014年开始经营,经营时间是从每天的7时到23时,机动车按次收费,每次5元,电动车每次1元。

  “我们这个收费已经是最低的了,还有市民反映收费不合理”,骆炳辉低声说道。

  现场查看后,执法人员认为新门市场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不够显眼,责令该停车场要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并根据停车人需求出具发票,还要向鲤城区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据悉,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经营性停车场涉及不执行收费标准违法行为。

  经营性停车场“点题整治” 已整改50个问题

  据了解,今年6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密组织“点题整治”行动,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整治中心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及时回应当前群众信访反映、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点题整治”全面推动。

  7月1日《泉州市机动车管理条例》出台。当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整治中心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停车场、规范停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再次组织开展整治中心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停车场,规范停车管理等行为专项行动。

  9月上旬,泉州市“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已完成。来自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数据,泉州市停车管理办推动群众投诉举报线索问题整改共督办14宗,共甄别疑似违法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项目138宗;列入整治范围的7个区(市)经过再次核查核实,共摸排占用公共空间项目数量382个,其中涉及经营性停车场149个。涉及问题项目50个,停车泊位2632个。有关停车管理点题整治涉及的50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提醒:如遇停车乱收费 可如下拨打电话投诉

  市民如果遇到违规设立停车场、违反停车管理行为、不执行收费标准的现象,可以录视频并拨打以下电话,向有关部门或各县市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泉州市城管局、泉州市交警支队:12345;泉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鲤城区城管:22181361;丰泽区城管局:22582280;洛江区城管局 :22692000;泉港区城管局: 87997110;开发区城管分局: 22496968;石狮市城管局:83033110;晋江市城管局:85623110;南安市城管局 :86395466: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7308223;惠安县城管局: 87382212;安溪县城管局: 23266110;永春县城管局: 23882732;德化县城管局: 2358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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