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7 11:01 浏览量:

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全面查缺补漏和落实清单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克难攻坚,迅速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现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暗访)实地考察操作手册》,重点围绕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建成区河湖、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紧扣重点任务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大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公益广告设置、公共卫生间建设管理等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不失分、得高分。

  二、任务分工(整治点位详见附件1、2)

  (一)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领导:吴家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 任 人:张传忠 局工程科科长

  张晓阳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陈海杰 市排水管理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①全面排查市级管养道路,及时修补破损、坑洼路面,及时消除道路积水点,确保主干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无明显路面积水。②加强路灯、井盖、路缘石、盲道、内沟河两侧护栏、路名牌、扬招站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均无老旧、破损现象,且达到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以上。③加强对区级管养市政基础设施的督查指导,确保背街小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5%以上。

  (二)公园、公共广场专项提升

  责任领导:王宏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 任 人:庄国明 局园林科科长

  洪建农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刘  鹏 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人

  黄玮婧 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主任

  工作职责:①全面排查东湖、西湖、长江支队纪念园等所辖9座公园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在显著位置增设景观小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此类占比要达30%)、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等多种类型的公益广告,同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版面整洁美观,无破损脏污褪色。②全面排查园区基础设施,及时修复、更换宣传栏、公共座椅、分类垃圾桶、文体设施、景观灯杆、木栈道等,确保无老旧、破损。③开展园区卫生大扫除,加大公共卫生间保洁力度、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湖面漂浮垃圾和全面清洗垃圾桶、座椅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园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④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确保每个站点都有文明引导员、便民服务设施,且能够按时正常提供服务。⑤全面排查释雅山、芳草园、中山、东湖、刺桐等5座公园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确保有避难场所标识牌、功能完备、有维护记录、有2处疏散布局图、有广播室、有应急备用水源、电源、有物资储备、有应急预案。⑥加强所辖公园和主次干道园林绿化景观的日常巡查维护,确保无枯株、死株、黄土裸露,绿化设施无老旧、破损。⑦开展文明劝导,通过设置文明提示语、组织文明游园志愿者活动、成立文明督导队等多种形式,及时制止躺卧公共座椅、随地乱扔垃圾、随意乱涂写、践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等不文明行为。(8)督促指导区级做好公园和园林绿化景观的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维护。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

  责任领导:王作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 任 人:陈其斌 局市容科科长

  许景源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工作职责:①组织各区全面清洗垃圾桶、垃圾围、垃圾屋、转运站、转运车辆、路名牌、扬招站等城市家具,全面清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全面清除牛皮癣、卫生死角、杂物占道乱堆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②督促各区加强建成区内沟河保洁管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垃圾、油渍。③全面排查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卫生间引导牌设置情况,督促各区按要求落实每500米至少看到1处引导牌,路面距离较远的要在两侧均设置引导牌,有倒塌、破损的引导牌要及时维修、更换。④加强中心市区公共卫生间建设管理情况的督查,要求各区做到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尽快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实无法设置的,要公布求助电话)。⑤配合宣传教育组,落实好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益广告的宣传刊播工作。

  (四)严格规范经营秩序

  责任领导:龙西国 局党组成员、局四级调研员

  责 任 人:张惟陇 局执法综合科科长

  苏志清 督查二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①指导各区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引导“流动商贩”入点经营,商铺入店经营。②督查各区重点清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医院、校园、公园、公共广场、建城区河湖、大型商超、主要交通路口等实地申报点位周边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夜间大排档、烧烤摊。③严格督促各区组织城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取缔市场外活禽销售宰杀点。④配合交通秩序组,督促各区城管部门全面清理超量投放和乱停放的共享单车。⑤加强建成区河湖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无违章搭建现象。

  (五)狠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领导:王森江 局党组成员、局总工程师

  责 任 人:李  勇 局协调指导科科长

  苏志清 督查二大队大队长

  洪海峰 监督考核科副科长

  郑建程 市考评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①协调指导中心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②组织实施创城考察点位、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评比、考核、监督和市容处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实责任。创城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根据市创城指挥部工作部署,我局承担的创建任务内容多、要求高、时间紧,请各位分管领导、科室(大队)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创城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对照清单,督促整改。各责任领导、科室(大队)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暗访)实地考察操作手册》,掌握测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要紧盯《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管理组“问题清单”汇总表》《建设管理组督查问题清单台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期销号,对整改任务分解有疑义的要及时梳理并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3.加强督查,约谈问责。自即日起至创城总评结束,各责任领导要按照任务分工,每周牵头组织对相关测评点位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督查、巡查,认真填写《局创城总评攻坚行动督查“问题清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经责任领导签字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报送局创建办(含领导签字原件)。局创建办将定期跟踪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创建信息报送情况,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呈局主要领导阅示,视情况进行约谈。

  附件:1.局创城总评攻坚行动整治点位责任分解表

  2.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泉州市城管局负责实地

  考察场所信息表

  3.局创城总评攻坚行动督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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