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和端午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15:01 浏览量:

  

各科室(大队、分局),直属各单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廉洁自律等工作,根据上级相关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贯彻执行局《带班值班工作规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工作规定》,严格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置来电来访来文等事务,遇有紧急通知、突发事件等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照既定处理流程要求,实时跟踪、掌握相关事件发展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等,确保安全有序。开发区城管分局、各直属单位和市自来水公司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畅通防疫应急、突发事件等信息报送渠道、明确处理流程,避免工作延误。局值班人员将对各单位每天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1号通告(泉防控指〔2022〕51号)要求,落实落细节日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格人员防疫管控及教育,非必要不出泉州、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需要离泉的,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倡聚餐聚会不超10人、“红事”“白事”简办等;加大公园、山线绿道等管辖公共场所的管控力度,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等措施,并对园(场)区公厕、垃圾转运屋、垃圾桶、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杀;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转运,持续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作业车辆等设施与场地清洁消毒,确保垃圾处置安全和日产日清;切实抓好项目节日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工地防疫规范,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发展和安全生产;要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督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动标准化提升行动,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掌握城市供水、城镇燃气、渣土运输、市政道路、桥梁、广告牌、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公园等各类设施安全运营情况,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持续做好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关键岗位及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强化对人流、车流和恶劣天气的动态监测预警,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举措,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四、坚持抓好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单位务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从严正风肃纪,守好节日“廉政关”;要加强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报曝光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四风”表现与动向,加强自纠自查,严防和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四风”树新风;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受“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真正把“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纪律要求落细落实见效,做到令行禁止。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好路面或井盖破损、绿化树木倒伏、供水供气设施受损、路灯故障等突发情况,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转;要统筹抓好节日期间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执法(市容环境、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整治)、综治及反恐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严厉打击相关的各类非法和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秩序井然;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雨情汛情等,做好防汛、防涝、防抗暴雨及台风的应急准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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