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城市公园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2-20 15:41 浏览量: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晋江市林业和园林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社区(村组)疫情防控与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开放城市公园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2020220起,泉州市城市公园有序开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县(市、区)城市公园有序开放。优先开放滨江、滨海、绿道和较为空旷、开敞的城市公园。每个公园开放1-2个主要入口作为出入通道。对临时设置的物理隔离设施暂时予以保留。每日开放时间自6时至18时。公园内的室内场馆(所)、游乐设施、动物展示区等仍暂停开放。

    二、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游客入园必须佩戴口罩,不得在园内聚集打牌、唱歌、跳舞、泡茶及其它聚会、聚餐等活动,不得举办任何商业活动。

    三、在主要入口区域有序安排体温检测,对体温37.3(含)以上的市民、游客不予入园,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同时立即报告属地卫健部门和园林主管部门。强调入园的市民、游客应与他人保持1以上距离。游客数量超过公园最大容量50%时,公园应采取措施对人流量进行管控。

四、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制止。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可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五、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显示屏、广播、横幅等措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通告等,引导市民、游客增强防控意识,健康文明游园。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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